最近,梅州法院的审判质效评估成绩又出来了,他们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的优胜单位,这次还拿下了2023到2025年的全省综合提升审判质效综合优胜单位,实现了“三连优”。这个成绩可不是吹出来的,是他们实实在在干出来的,也说明了梅州法院一直坚持司法为民,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做得特别细致。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矛盾纠纷,梅州法院觉得光出判决书是不够的,他们要做到“案结事了”。比如有个叫钟某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梅州和福建两地打了好几年官司,卡在那儿没解决。受理案件的法官没按照常规处理,而是主动去找两地的人社部门沟通协调,最后让钟某的核心诉求实现了。这种处理方式不仅解决了问题,还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为了把这事儿做好,梅州中院出台了三十四条措施,把实质化解效果当成硬指标来考核法官。他们还在庭审前中后都要给当事人解释法律,甚至还搞了个“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的模式。现在,超过93%的一审案子都能在初始阶段解决掉。 光靠法庭里的工作还不行,梅州法院还把司法工作向前端推进了一下。他们联合公安、司法、人社等25个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在基层综治中心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和诉讼服务点。梅县区有个速裁法庭就只用了20分钟就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除此之外,梅州法院还通过发司法建议的方式把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反馈给相关部门。现在超过50%的纠纷都在诉讼前或者立案后就解决了,超过90%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就解决掉了。 司法公正得靠严格监管来保证。梅州法院改变了“就案管案”的思维方式,推行“穿透式”监管。比如有一起执行案涉及109名工人384万工资款,法官发现工人不是原案当事人但有实际关系,就赶紧暂停分配程序联系人社部门核实情况。人社局介入后引导工人通过法律途径确权,最后梅江区人民法院快速把工资款发给了工人。 为了系统提升监管效能,梅州中院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要求重大敏感案件必须全程化解和风险隐患“新案随清”。通过对深层社会关系的分析研判来覆盖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这个三连优成绩可不是侥幸得来的。从追求“案结事了”到多元共治再到穿透式监管,梅州法院的实践证明新时代人民司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这些经验不仅给全省法院提供了参考,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基层的生命力和凝聚力。未来梅州法院会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成果推动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实践向新高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