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配给第三者送钱、送房、送车等行为,一律无效,所有财物必须全额返还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决定,给全国无数原配夫妻打了一针强心剂。这个决定明确指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给第三者送钱、送房、送车等行为,一律无效,所有财物必须全额返还。这个决定,解决了过去类似案例判决不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给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维护家庭和夫妻之间的忠诚是法律的底线。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双方共同享有,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给第三者的行为是无效的。就拿北京一个案子来说,丈夫在三年时间里通过微信给“小三”转账了87万,包括了很多特别金额如520、1314等明显具有暧昧性质的钱。妻子发现后起诉,法院判决全部返还。上海还有一个老板给情人买了一套价值300万的房子,登记在情人名下。妻子起诉后法院判决赠与无效,房子返还给原房主。如果不能返还,则折价补偿300万给原房主。广州也有一个案例中丈夫给第三者转账150万用于投资。法院认定这是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判决全额返还。 这些案例表明:原配夫妻可以追回所有损失金额不分份额;不管第三者是否知道对方已婚与否,只要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就必须归还;甚至出轨方去世后原配仍可以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 不管第三者是否知情都要归还这笔钱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只看赠与行为本身是否有效,并不关心第三者是否知情。即使你花掉了这些钱也不能免除归还责任。离婚后才发现还能追吗?可以追。诉讼时效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三年。小额日常开销算不算呢?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房子或者车已经过户给第三者能要回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能过户回来就过户回来;如果第三者已经转手给善意第三人则折价补偿按市场价给钱。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对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家庭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前有些原配发现丈夫给“小三”买房只能追回一半损失;现在法律明确规定全额追回所有损失;有效遏制了婚外情获利现象。 如果你发现配偶给第三者送钱送物怎么办呢?记住这四个步骤:先把证据固定好;起诉时把配偶和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要写清楚;别拖着诉讼时效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越早起诉越好。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打击了多少“小三”的发财梦啊!又给多少原配撑了腰啊!法律为婚姻兜底、为财产护航但归根结底忠诚才是婚姻的底线。愿每一段婚姻都被善待、每个背叛都受到约束、公平正义、法律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