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法院开展春季校园普法活动 为百余名师生讲授法治"开学第一课"

问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安全防护能力仍需加强。新学期开始——校园学习生活逐步回到正轨——学生社交范围扩大、上网频率增加,校园欺凌、网络不当行为、个人信息泄露以及遇险处置不当等风险也随之上升。部分学生对法律边界和行为后果认识不够,遇到冲突和风险时缺少规范表达与有效求助渠道,容易因“小事”演变成“大问题”。 原因——成长特点与风险场景叠加,普法内容需要更贴近实际。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辨别是非、情绪控制和抗压能力相对不足;同时,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传播性,使不良信息更容易影响学生。现实中,一些普法仍偏重条文讲解、缺少场景化呈现,出现“听得懂但用不上”的情况;学校日常安全教育与司法机关专业资源之间也有衔接空间,需要用更贴近校园的方式把规则讲明白、把方法教到位。 影响——以案释法提升规则意识,为校园治理提供支撑。嵩县人民法院此次走进嵩县春风学校、第六实验小学,面向100余名师生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自我保护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讲清法律责任与行为边界,引导学生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活动通过互动交流和现场答疑,把“发生冲突怎么处理、遇到风险找谁求助、证据如何保存、如何依法维权”等关键问题讲清讲透,帮助学生把法治观念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也为学校完善班级管理、矛盾化解和风险处置提供可参考的法治思路与方法。 对策——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落地,形成常态化校园普法机制。嵩县法院的做法表明了司法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把普法重点放在校园高发风险领域,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强化案例教学,通过贴近生活的情境还原,让学生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会承担什么后果”;三是完善联动机制,推动法院、学校、家庭与有关部门在预防欺凌、网络保护、心理疏导和风险预警等协同发力;四是注重方式优化,结合不同学龄段分层设计课程内容,推动普法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向“常态化供给”。 前景——以法治思维护航成长,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随着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司法机关参与校园治理的空间将继续扩大。下一步,可在常态化送法进校园基础上,探索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制度衔接,完善校园欺凌早期识别与分级处置流程,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和个人信息保护指导,并通过模拟法庭、法治实践课等形式提升参与度与体验感。通过持续、精准的普法供给,让法治成为学生处理冲突的优先选择、面对风险的可靠依托,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取得更实成效。

当庄严的法槌声与琅琅读书声在校园里交汇,法治的种子也在新一代心中扎根;嵩县法院的实践说明,司法保护不仅体现在案件审理中,也应更主动地走进教育场景,通过早介入、常陪伴的方式,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这既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呈现,也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