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当前,农村地区机动车、电动两轮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赶集探亲、务工接送等出行更为频繁,一些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仍较突出;尤其村镇道路狭窄、路口多、夜间照明不足等条件叠加下,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骑乘电动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人货混装等问题易发多发,成为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部分中老年群众对交通法规理解不够系统、风险识别能力相对薄弱,面对复杂路况时自我保护意识仍需强化。 【原因】一是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相对复杂,支路、村道交织,部分路段缺少隔离设施和警示标识,风险点“隐蔽化”。二是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用车“多功能化”,务农、拉运、接送兼而有之,导致车辆超载、载人等违法行为易被“习惯化”。三是安全教育覆盖面和触达方式仍需创新,传统宣讲在时间、场景上与群众生活节奏契合度不足,影响了传播效果与行为改变。 【影响】交通违法看似“图一时方便”,实际代价沉重。以农用车违法载人为例,车辆结构和防护能力不足,一旦侧翻、追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面包车超员会显著增加制动距离、降低车辆稳定性,事故发生后逃生难度加大;不戴头盔会使头部伤害风险大幅上升;人货混装在急刹、碰撞时容易形成二次伤害。上述行为不仅威胁个人与家庭安全,也会对农村地区的公共安全治理和社会稳定带来持续压力。 【对策】针对以上问题,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七大队将宣讲阵地前移到群众“最常聚、最爱看”的文化舞台。2月24日晚,民辅警走进顾县镇曲家寨村,借力河南省偃师豫剧团演出活动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把法规条文转化为听得懂、记得住的安全提醒。宣讲紧贴辖区道路特点和农村出行习惯,面向现场中老年群体重点讲解与日常出行高度有关的法律法规与安全常识,并以典型事故案例为切入口,剖析违法行为的危害与可能造成的后果,引导群众从“知道危险”走向“主动避险”。活动现场还通过问答互动、交流讲解等方式提升参与度,并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深入增强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的主动性。 【前景】把安全宣教融入群众文化生活,是基层治理“以人为本”的有效路径。随着“美丽乡村行”等巡回宣讲持续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教育有望实现从“集中式宣传”向“常态化浸润”转变:一上,依托戏曲演出、乡村集市、农闲活动等高人流场景,提升传播效率与覆盖面;另一方面,结合事故规律和季节性出行特点,强化对“一老一小”、务工返乡人群、骑乘电动两轮车群体等重点对象的精准提示。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可与乡镇、村委会协同发力,推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与宣传教育同向发力,以宣传促守法、以治理降风险,持续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防线。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此探索表明,将交通安全宣传与群众文化生活相融合,既满足了农村群众的文化需求,又提升了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种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也启示我们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中,应当更加重视群众的接受心理,用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知识的有效传播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