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规范 细化新增初始富余核算与交易衔接

当前,在推进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新增项目指标核定、存量排污权确认、减排成果认定及闲置权核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这影响了交易的公平性和监管的可操作性。为此,上海发布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对新增、初始、富余与闲置排污权实施全流程管理,旨在打通审批、许可、交易和减排核算的各个环节。

从"浓度控制"到"总量管控"再到"权属明晰",上海排污权制度的演变反映了环境管理理念的深刻变革。当排放权成为可交易、可增值的资产时,市场机制正在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力。上海的实践或将为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