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找药”被异化成违规通道:北京铁检院以大数据监督斩断网络禁售药品暗链

问题浮现 2024年初,多家媒体曝光网络平台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入驻电商平台的医疗机构,利用"便民找药"服务功能,向消费者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中的"秋水仙碱""华法林钠片"等处方药品。

这些机构通过预设关键词自动回复的"电子问诊"方式,在未进行实质诊疗的情况下,仅凭核销码就完成药品销售和邮寄。

深层原因 经检察机关调查,这种新型违法模式具有较强隐蔽性。

一方面,违法者利用平台服务规则漏洞,将药品销售伪装成诊疗服务;另一方面,自动问答系统制造的"电子问诊"假象,给监管部门识别违法行为带来困难。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药品如被滥用,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监管突破 北京铁检院创新运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线上模拟下单与线下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固定违法证据。

2024年10月,检察机关依法立案,并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针对监管职责争议问题,组织召开有医药法学专家、监管部门及平台代表参加的公开听证会,最终明确此类行为属于药品销售而非诊疗服务,应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监管。

综合治理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市场监管与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161家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查处案件21起。

同时,推动相关部门签署监管协作备忘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电商平台也加强了商家资质审核,增设交易风险提示,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

示范意义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案的成功查处为互联网药品监管提供了新思路。

检察机关通过科技赋能监督,破解了新业态下的监管难题,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治理经验。

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此类创新监管模式将在保障民生安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应用,医疗健康领域的新业态不断涌现,为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监管挑战。

本案充分说明,在网络时代,违法分子往往利用法律空白和监管漏洞,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规避监管。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技术敏锐发现问题,通过公开听证推动行政机关形成共识,通过协作备忘录建立长效机制,这一系列做法为网络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前,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业平台的协同发力,需要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才能有效遏制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销售,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