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创新再发力 40项新政赋能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问题——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的背景下,科技竞争的焦点正从“单点突破”转向“体系能力”的比拼。作为我国创新资源最集中的区域之一,京津冀如何更打通“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应用”链条,形成跨区域、跨部门高效协同的创新网络,成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直面的课题。同时,全球科技治理格局调整、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加剧,也对我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党中央、国务院已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为三大重点方向。京津冀拥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聚、高端人才密度高、创新型企业活跃、产业基础较完备等优势,但也面临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不够顺畅、科技与产业衔接仍需加强、国际化创新生态有待完善等问题。此次政策“组合拳”意在通过制度供给疏通堵点,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十五五”开局夯实创新基础。 影响——据会议发布信息,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以北京“三城一区”为主要平台、中关村为主阵地,依托京津、京雄新质生产力走廊,联动天津滨海新区、河北雄安新区、石家庄等支点,构建分工清晰、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网络。40项支持政策聚焦六个上: 一是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在符合国家规定前提下,支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院所更好适用地方科技政策,推动国家战略力量与地方创新资源协同发力; 二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出探索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沙盒监管制度等举措,以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技术、新业态落地; 三是加快吸引集聚全球优秀人才。围绕外国人才服务保障配套、专业学位硕博士培养规模优化等作出安排,提高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 四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支持境外资产管理机构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科技创新,拓宽科技金融资金来源、提升配置效率; 五是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推行科创综合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允许入驻创业机构及企业按需灵活调整经营活动,降低制度性成本; 六是扩大开放创新。支持境内创新主体联合境外机构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提升国际合作的深度与覆盖面。 对策——除政策支持外,开放科学的制度化推进也是本次论坛的重要内容。《开放科学国际合作行动计划》对外发布,明确以开放合作、公平公正、普惠包容、行动导向为原则,通过行动清单推动国际科技合作走深走实。面向全球开放共享的10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覆盖深地、深海、深空及大科学装置等领域,包括极深地下极低辐射本底前沿物理实验设施、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子午工程、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稳态强磁场实验装置、“奋斗者”号载人潜水器、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等。北京推动“子午工程”“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等重大平台纳入行动计划,有助于以规则、平台与数据共享为抓手,拓展国际科研合作的“入口”和“通道”,提升大科学装置的开放利用效率和成果产出质量。 同时,面向工程科技前沿的研判也为政策落地提供参考。中国工程院在论坛上发布“2025全球工程前沿”,基于论文、专利及科技新闻等多维数据,形成工程研究前沿与工程开发前沿清单,显示出人工智能推动工程范式演进、场景牵引加速前沿成果转化、工程创新边界持续拓展、绿色低碳重塑全链条体系等趋势。由此可见,京津冀在布局未来产业和培育新质生产力时,需要更突出系统方法:以应用场景牵引技术迭代,以产业需求优化科研组织,以绿色导向重构工程体系。 前景——总体来看,40项政策集中推出并与开放科学行动同步推进,表达出以制度创新促进要素流动、以开放合作提升创新能级的清晰信号。随着京津冀协同创新网络改进,区域有望在基础研究突破、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平台开放共享、科技金融赋能和国际合作深化等形成更强带动作用,加快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下一步,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跨部门协同执行、跨区域规则衔接以及可评估的绩效管理;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持续提升制度开放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治理经验。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既比拼科技实力,也检验创新治理与开放合作能力;以40项政策为牵引、以重大科研设施开放共享为纽带、以工程前沿研判为参考,京津冀有望深入把科教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在更高水平的协同创新中培育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