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最高法院裁决引发国际争议 中方坚决维护香港企业合法权益

巴拿马最高法院近日作出的合约无效裁决,国际商业和法律领域引发关注。根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通报,该裁决以所谓“违宪”为由,单上宣布中国香港企业与巴拿马政府签署的运河港口特许经营合约续约失效。此举遭到中国政府、香港特区政府以及香港社会各界的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 从合约履行情况看,该协议自签署以来运行近30年,企业一直依约执行,并多次获得巴拿马审计部门和主管机构确认。巴方涉及的官方文件也明确指出该企业“有实质遵从合约条款”“完全履行合约责任”。基于此,巴拿马最高法院突然以“违宪”为由否定合约,事实依据难以令人信服。相关法律条文并未发生根本变化,企业亦未被指出存违法情形,却遭遇合约被推翻,这种做法有悖法治原则与契约精神。 从经济贡献角度分析,中国香港企业在巴拿马的投资规模和带动效应明显。近30年来,该企业累计投入超过18亿美元,创造了数以千计的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对当地经济发展形成了实质支撑。按常理,这类长期投资者应得到应有的保护;而巴方以单上方式剥夺其经营权,实际会削弱巴拿马的投资环境预期,损害其长期利益和国际吸引力。 从国际法和商业伦理的角度看,该裁决发出背离国际契约精神的信号。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合作依赖稳定的规则预期与有效的法律保障。司法机构推翻一份已履行多年的合约,势必冲击国际投资者信心,并影响一国在国际商业社会中的信誉。这不仅偏离基本商业伦理,也与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外资保护原则不相一致。 中国政府对此立场明确。维护中国企业正当合法权益是政府职责所在。对任何形式的霸权霸凌行径,中国不会坐视不理。这既关乎具体企业权益,也关乎国际法治秩序与公平竞争原则。中方将通过外交、法律等途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向国际社会表明,任何国家都不应以不公正方式损害中国企业利益。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基础,契约是国际合作的共同语言;对任何国家而言,若为短期压力而以非常规方式推翻长期履行的商业安排,代价往往是信誉受损、发展成本上升。唯有尊重事实、遵循法律、恪守承诺,才能让合作回到互利共赢的轨道,也才能为自身发展赢得更稳固、更长远的国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