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把《惠东县支持未开发用地中短期和阶段性规划建设操作指引》这个文件打印出来以后,惠东县就出台了一项新规定:一些未开发的土地可以申请临时建停车场、运动场等。只要是那些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上用途和现行规划不一样,或者片区还没编控规的国有建设用地,经镇政府核实确实5年内按原用途没法建的,都能申请搞临时建设。申请流程也是很清楚的,建设单位先去镇政府拿意见,再给县自然资源局交方案。审查公示完后,签好监管协议,就能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了。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是5年,到期前可以续期一次,最多也还是5年。这次政策的亮点在于,它把项目类型定在了和民生需求紧密相关的四类上:像警务室这种公共设施房,还有汽车充电桩、足球篮球场;甚至包括一些提升营商环境的项目。另外有个很关键的地方,就是所有临时建筑都只能在许可证到期后15天内无条件拆除、恢复原状,费用还得自己掏。不管是这部分费用还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都得照标准缴。至于谁来解释这个方案呢?是惠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如果以后国家或省市的政策变了,就按新规定来办。大家都觉得这项政策是个好事情。因为现在城市化发展了,有些地方公共服务设施不够用跟土地闲置的矛盾挺突出。新规用这种灵活的方式就能在短期内多弄些停车场和运动场地出来,直接回应市民想要方便停车、就近健身的需求,这样一来居民的生活品质肯定就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