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安全监管,现在真得抓紧了。最近,颐和园还有什刹海那边的冰场,人多得不行。其实不光是这两个地方,北京好多正规户外冰场都开放了,大家都去那儿享受冰雪乐趣呢。不过啊,冰面看着热闹,底下的安全隐患可不小。记者跑了几家冰场一看,发现大家手里拿的工具都挺吓人的。拿一根大概3厘米长的尖铁钎当滑行工具,这事儿太普遍了。颐和园冰场周末虽然没那么多人,但还是不少游客在玩,尤其是那些把铁钎当武器乱挥舞的小孩儿和青少年。最让人担心的是,有些人滑冰的时候要是遇到障碍了,会本能地用带尖的冰杖撑着自己,那个尖儿太容易伤到人了。“冰钎得保持锋利才能扎进冰面借力。”有工作人员这么跟记者解释。 可实际上呢?这些本来是助力的工具都成了潜在的凶器。有的孩子拿它凿冰洞、在冰面上乱刻字;更有人把它高高举起来当拍照道具,根本不care那个尖儿会扎伤人。而且啊,大多数冰场也没给未成年人专门的区域,小孩和大人混在一块儿玩的情况挺常见的。卧龙公园冰场那边记者就看见好几个小娃娃在没人看着的情况下自己滑呢。一个小男孩正拿着铁钎不停往冰面打洞儿。 还有管理上的事儿也得提一提。记者在颐和园冰场盯着看了两个小时都没见有安全巡查的人走动啊。工作人员都扎堆在发器材的地方呢。虽说各家冰场都贴着入场须知,上面大多写着“游客自己承担风险”,也就只有一家明确写着“不准用铁钎玩耍、凿冰”。 有些条款更是让人生气!好多家冰场都说“对游客自己惹的祸不负责”。这样的免责条款到底管不管用?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闫宇娇律师就说了: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如果公共场所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把人弄伤了就得赔。冰场单方面定的这种格式条款好不好使得看它有没有履行义务。 其实悲剧已经发生过了。市民庞女士两年前带4岁儿子去玩的时候就被别的孩子挥舞的铁钎给刺到了左眼。眼球破裂、晶体都碎了,视力现在都受影响了。那时候冰场运营方说没收费还做了巡检记录就拒绝负责,现在这案子还在打官司呢。 社交媒体上也经常能看到类似的倒霉事儿。有网友说脚被划伤缝了三针;还有说孩子小腿被划出了大口子……这些例子都在告诉咱们安全管理太薄弱了。 按照北京市的标准规定,滑冰场得公示安全须知、还得配专业人员指导和救护。但现实操作差距太大了。闫宇娇律师强调冰场老板必须得建一个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设施得检修、警示标志得醒目、得有流动巡查和应急处理预案——不能光拿个免责条款就把责任推了。 还有个问题挺让人挠头的:现在对冰钎这些工具的安全规格、游客分区管理、人员配置密度这些关键环节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老板就反映说现有的规范太笼统了。专家建议能不能学学滑雪场那样分级管理?建立个评级制度来量化考核工具安全性和人员配置这些指标? 另外还可以试试推广那种钝头橡胶的冰钎替代一下危险的铁钎;在冰面上设置隔离带把区域分开;广播里也多循环提示一下安全规范啥的。 大家享受冰雪运动带来的快乐的时候千万别让安全意识“降温”。要想让大家在冰上玩得开心又安全,“保护网”必须先搭好啊!这得靠经营者舍得在安全上花钱;得靠监管部门制定更具体的标准体系;更得靠大家自觉遵守规则。 只有把管理、运营还有体验这三方拧成一股绳,形成一个共治的安全生态环境才行啊!这样才能让冰雪运动既充满激情又规范起来嘛……别再让那把“冰上利器”划破了咱们的欢乐时光就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