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专项监督整治违规执法成效显著 1.99万件案件彰显司法公正

问题——涉企执法中仍存不规范现象,影响市场预期与企业信心。

报告显示,部分地区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存在违规异地立案、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办案带动罚没收入等倾向,容易导致执法司法权运行偏离法治轨道,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最高检在报告中强调,要以更有力的法律监督推动涉企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化,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原因——利益驱动与权力边界不清交织,叠加治理链条衔接不足。

一方面,个别地方在财政压力、考核导向等因素影响下,出现将办案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冲动,滋生趋利性执法风险;另一方面,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不完善、案件管辖和协作边界把握不精准,导致异地执法中程序把关不严、监督制约不到位。

此外,涉企案件“侦查—起诉—审判”链条上信息共享和同步监督仍有提升空间,使得个别违法办案行为易在早期环节积累风险。

影响——既关系企业产权保护,也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

执法司法不规范会直接推高企业合规成本,影响投资决策与生产经营安排,进而对稳企业、稳就业、稳市场、稳预期形成掣肘。

从更宏观层面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基础。

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开展专项监督,既是对个案纠偏,更是对规则权威的再确认,有助于形成“办案必须守法、用权必须受监督”的制度氛围。

对策——以专项监督为抓手,强化纠错刚性与制度约束。

报告显示,最高检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并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

这组数据体现出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纠正“以案管企”“以刑代罚”“先查封后补程序”等突出问题的力度。

报告还列举典型情形:某地侦查机关对外省某公司人员违规立案侦查,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扣押、冻结财物,最高检指导依法监督纠正,释放出对跨区域违规执法“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的明确信号。

前景——以法治稳定性提升市场确定性,推动形成更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和涉企执法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把依法平等保护贯穿到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和刑事执行监督等环节,促进执法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履职。

可以预期,针对异地执法边界、涉案财物处置、强制措施适用等重点领域,制度细化与监督协同将持续加强,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化办案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既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法治秩序的要求。

最高检通过部署专项监督、依法纠正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表明,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正在以更加有力的监督行动,确保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规范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