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告追退1014人死后多领养老金:堵漏洞须让待遇发放“自动停付”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日前发布公告,1014名参保人员在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这一事件再次将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推向舆论焦点。

根据公告内容,上述1014人因各种原因导致死亡后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社保部门无法送达《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遂依法发布公告责令退回。

涉及的多领金额跨度较大,最高达5974.47元,最低仅65元。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期满视为送达,超期视为逾期,社保部门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这一公告反映的问题具有普遍性。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30日内,法定继承人应主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社保部门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人口流动加剧,许多老年人异地养老或异地病逝,部分家属对停保程序不够了解,或因信息滞后导致无法及时办理,从而造成养老金继续发放。

这类情况在全国多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从管理角度看,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关部门信息不共享。

户籍注销由公安机关负责,养老金发放由社保部门负责,两个系统各自独立运行,缺乏有效的数据对接机制。

社保部门无法主动获知参保人员的死亡信息,只能被动等待家属申报,事后才能发现并追讨多领的养老金。

这种滞后的管理方式,既增加了资金追回的难度,也造成社保基金的无谓流失。

对于已经多领的养老金,虽然依法追讨无可厚非,但仅靠事后"公告追退"的方式效率低下。

公告中许多涉事人员无法联系,也有人不配合返还,最终还需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耗费大量行政成本。

这种被动应对的管理模式,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机制。

具体而言,应建立公安、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平台。

当老年人离世后,医院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的殡葬记录、公安部门的户口注销信息,应第一时间同步至社保系统,实现养老金发放的"自动停付"功能。

这样可以从源头杜绝冒领现象,避免社保基金流失。

从技术层面看,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并非难题。

当前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智能化应用广泛应用于各领域。

民政部门推行的全国婚姻登记通办制度,就是充分利用与公安部门的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互通。

这一成功案例表明,建立社保系统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完全可行。

同时,还应对多领养老金问题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

对于无心之举导致的多领,应简化退回流程,开通线上办理渠道,方便家属补办停保手续,避免给群众造成过度负担。

对于恶意冒领的行为,则应依法严厉惩处,形成有效震慑。

此外,还要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群众的政策认知盲区,让更多人了解停保手续的办理要求。

从制度完善的角度看,此次事件也暴露了当前监管体系的被动性。

各地应以此为契机,主动把监管关口前移,不再仅仅依赖事后追讨,而是通过制度设计从源头杜绝问题发生。

这既是对社保基金安全性的保护,也是对广大参保人员权益的尊重。

哈尔滨这起追退养老金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既照见了当前社保管理的制度短板,也折射出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治理机遇。

在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守护好每一分养老钱,不仅关乎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更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验。

当技术赋能遇上制度创新,"自动停付"机制的建立或将开启社保精细化管理的新篇章,为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