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怀孕就离职”的承诺书管用吗?法律早就给了定论,这玩意儿根本就是废纸一张。现在很多老板特别喜欢让女职工写这种保证书,以为签了就能把用人风险给推干净,其实想多了。法律在这方面卡得死死的,不管员工之前有没有在纸上画押,只要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都得照看着不能随便开人。那个所谓的承诺书说白了就是为了逃避法定义务、侵害工人基本权利,性质上就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这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从一开始就不生效,对谁都没约束力。实际上很多人签这种东西都是被强迫的,或者为了能上班没办法才妥协的,这本来就违背了真实意愿。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这种违背本意的合同肯定也是无效的。如果老板拿这个当借口把孕妇给辞退了,那就是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得赔双倍的赔偿金,劳动监察部门还能去责令改正、罚款。遇到这种事千万别惯着对方,先坚决拒绝签字。把聊天记录、录音、通知文件这些东西都保存好。要是真被辞退了就赶紧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上班或者拿赔偿金。也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总之,“怀孕就离职”的承诺书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女同胞们别被这种花招吓住了,要勇敢地拒绝签字、留存证据,该维权的时候别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