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交易、滥用呈链条化、跨境化趋势。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以“开盒”等方式对特定群体实施人肉搜索、隐私曝光、网络暴力,造成当事人名誉受损、生活受扰甚至人身安全风险上升;“社工库”等黑灰产则通过汇集泄露数据、提供查询服务,放大信息泄露的规模效应。此类行为不仅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也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影响社会信任与公共安全。 原因——技术门槛降低与黑灰产分工细化叠加,推动犯罪快速扩散。一方面,互联网应用高度普及,数据采集、加工、匹配技术被滥用,非法获取信息的成本下降;另一方面,黑灰产业链呈现“上游窃取—中游整合—下游变现”的分工格局,既包括窃取账号、撞库拖库、木马钓鱼等手段,也包括为违法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器、技术支持的配套环节。另外,部分犯罪利用境外平台、境外服务器和跨境交易逃避监管,给侦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带来现实挑战。 影响——既伤及个体权益,也冲击社会治理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对个人而言,隐私泄露可能引发骚扰、诈骗、敲诈、跟踪等次生危害,继续演变为网络暴力和现实风险;对社会治理而言,数据被滥用会加剧网络对立、放大谣言与极端言论传播空间,侵蚀法治权威;对经济发展而言,信息安全短板会削弱公众对数字服务的信任,增加企业合规成本与运营风险,不利于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对策——以刑事检察监督为牵引,织密全链条打击与制度供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在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对网络“开盒”行为、海外“社工库”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数据显示,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85人,持续释放依法严惩信号。 在完善规则层面,检察机关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先后出台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对应的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为打击“信息泄露—非法利用—资金转移”等链条犯罪提供更清晰的法律适用依据。与此同时,通过编发典型案例、强化办案指导,推动各地在证据标准、追诉重点、量刑尺度等形成更统一的司法预期,兼顾惩治力度与教育震慑效果。 从办案数据看,针对为网络犯罪提供支持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受理审查起诉3.5万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受理审查起诉11.5万人,同比分别下降63.4%、20.7%。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数据变化与持续高压打击、源头治理推进、社会防范意识提升等因素有关,也反映出对犯罪链条关键环节的打击和对资金“洗白”通道的压缩正在形成合力。 前景——以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目标,治理将向“跨部门协同、跨境追踪、全流程防护”深化。随着数字化推进,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新型风险仍将长期存在,治理重点预计将从单点案件侦办,进一步拓展至对黑灰产生态的系统治理:一是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动打击,提高对“开盒”“社工库”等聚合型平台的发现能力与处置效率;二是加强对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者的合规引导和法律责任落实,推动形成更严密的内控与风控机制;三是提升跨境执法司法协作水平,对利用境外资源实施的侵权犯罪加强追踪打击与资产追缴;四是完善普法宣传和风险提示,推动形成个人、平台、监管、司法多方共治的良性格局。
个人信息安全既是民生关切,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对网络“开盒”、境外“社工库”等违法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并以规则完善与协同治理提升治理效能,表明了以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鲜明导向。面向未来,只有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全链条打击与全过程防护并重,才能更好筑牢数字时代的安全底座,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