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有存在的必要,不过也别弄成个“十八般武艺都得会”

这几天看了不少人说这地方那边又设了什么河长、林长、路长,大家意见也挺杂。我觉得吧,这些“长”有存在的必要,不过也别弄成个“十八般武艺都得会”的,得看当地实际情况用。地方上这些年搞机制创新,各种各样的“长”都冒出来了,有人叫好有人觉得折腾。依我看得全面点看。一边是这做法把党政主要负责人拎出来负责,一层一层把担子压下去,落实效果确实还不错,责任也就压下去了。基层服务管理也越来越细,像林长、路长、网格长、楼道长这些都把服务送到了家门口,问题能及时解决,效率比以前光靠社区干部要强。治理体系也变得更系统了,各个“长”跟单位分工清楚、考核也有标准,大家一起干活就更高效了。 但另一边也有群众抱怨,说这“某长制”不咋灵。这问题解不开不行,会让党群关系变差。我琢磨着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有些地方工作机制没立住,搞成了“多长合一”,直接把活推给了基层干部。一个人兼好几个职不说,还得应付一大堆形式主义的报表,累都累死了。二是有的领导脑子一热就想搞创新,根本没去调研或者问老百姓意见,拍脑门决策。盲目模仿别人的做法,总觉得设个“长”就万能了。三是监督也不到位。大家都在摸索试错,责任划不清。出了问题全推给上级部门。 那怎么让这“长”真正起到作用?我觉得有三个方向。第一得把机制定清楚了。负责人得专业对口,别再“多长合一”,让干部腾出手来办事。规章制度也得跟着实际情况改改。第二是加强监督。可以让老百姓来举报监督,看日常工作干得咋样、群众满不满意。要是发现形式主义或者没效果了,赶紧改。第三就是选人得看准了。根据当地的人多少、群众需要什么来定。人选好之后还得培训一下上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