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小平建议完善人类遗传资源产业化路径与监管协同机制,释放生物医药创新潜能

我国作为多民族人口大国,拥有全球最丰富的人类遗传资源宝库。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缪小平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这些宝贵资源在生物医药领域的产业化应用仍面临制度性障碍。

当前主要存在三大突出问题:一是产业化审批体系尚未健全。

虽然我国已颁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规,但主要规范科研用途,对药物研发、医疗器械生产等商业活动的审批流程、责任部门等关键环节缺乏明确规定。

二是多部门协同机制存在空白。

药监部门侧重药品质量监管,卫健部门负责遗传资源管理,两者在产业化过程中的权责衔接出现断层。

三是伦理审查标准亟待统一。

样本采集、转移过程中的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环节缺乏统一操作规范。

这些问题已对产业发展形成制约。

某生物制药企业负责人透露,在开展基因治疗药物研发时,因不清楚遗传样本的商业化使用审批路径,项目推进迟缓。

数据显示,我国遗传资源相关生物医药成果转化率不足30%,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究其原因,既有法规建设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客观因素,也存在管理理念未能及时转变的主观因素。

随着基因测序成本下降和精准医疗兴起,传统以科研为导向的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产业化需求。

对此,缪小平代表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首先建议在国家卫健委或药监局下设专门审批机构,制定产业化应用"负面清单"和操作指南。

其次建立跨部门联席工作机制,实现遗传资源伦理审查与药品审批的有机衔接。

最后完善样本全流程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建立标准化采集流程,生产企业实施"双盲"编码制度。

业内专家认为,这些建议切中要害。

中国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辰表示,规范的产业化机制将释放巨大经济价值。

据预测,到2025年我国基因治疗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完善的制度保障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产业化同时必须坚守伦理底线。

北京大学医学伦理专家李本富强调,任何商业开发都应以保护捐赠者权益为前提,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遗传资源捐献者权益保障基金。

人类遗传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其合理开发利用关系到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建立科学规范的产业化应用制度体系,既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

通过完善法规、理顺机制、明确标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优势必将更好地转化为产业优势,为建设健康中国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