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甲在去年4月跟邻居王乙、王丙因点鸡毛蒜皮的事吵了一架,结果动手推搡起来,把李甲给推倒摔伤了。李甲住院花了医疗费和误工费,最后到海城市人民法院把王乙、王丙给告了,说要他们赔1万多元。法院办案的法官觉得这事是邻居之间的纠纷,要是简单判下来,说不定还会加深矛盾。法官决定先做庭前调解,给大家一个把心打开、和好如初的机会。 法官先跑到王乙、王丙家里去,一边送法律文书一边听听他们的想法。他们说也就是推了几下,没多大事,而且李甲本来腰就不好,6000多元的医药费觉得太贵了。法官就让李甲把住院病历和票据拿出来核对。李甲说自己腰确实老毛病了,平时打零工没问题,就是这次被推倒加重了伤,现在没办法打工挣钱。 法官了解到这俩口子的争执点后,把法律规定和情理给双方都讲清楚了。法律上呢,公安已经认定王乙、王丙有错,得赔钱;医药费方面李甲提供了证据;误工费呢也得看诊断证明和收入证明才行。情理上看,大家是多年邻居了,“远亲不如近邻”,别为了一时冲动坏了感情。 经过法官一番耐心的劝说,双方气也消了点,态度也缓和下来了。最后王乙、王丙也认识到自己不对,两边就把赔偿数额谈妥了。李甲看他们认错态度好,就撤诉了。这事儿本来差点闹大呢,幸亏法官调解得好。 记者张玲提醒大家啊:平时别那么冲动行事,守法才是根本。有时候小事不注意就会惹出大祸来——双方吵个架变成动手甚至打架伤人——这就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了。不仅要挨罚还得赔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