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获悉,2025年我国科技保险保费同比增长44%,增速远超行业平均水平,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风险保障约8万亿元。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科技保险正从试点探索阶段迈向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日前,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从六个维度提出二十项具体举措,旨在加快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保险保障体系,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目标。这是继今年3月三部门联合发布科技金融实施方案后,对应的领域政策支持力度的再次升级。 政策框架逐步完善,为科技保险发展铺设制度基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明确要求,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机制,适度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鼓励开发专属保险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该举措直指当前科技保险产品与创新需求匹配度不足的痛点。 在资金端,政策着力拓宽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渠道。相关文件提出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支持加大科技创新债券投资配置,推动投资科创类证券化产品,并用好用足偿付能力监管政策。这些措施为保险资金参与科技创新提供了更大空间。 从保障范围看,政策强调建立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体系。要求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产品设计,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落地实施,逐步形成各环节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畅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通道。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的实施将有效解决科技保险发展与创新实际需求适配性不足的问题,利用科技保险作为创新活动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全面提升服务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水平。 政策红利正在加速向地方传导。深圳金融监管部门5月发布行动方案,提出拓展低空经济、智能驾驶、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保险保障,构建涵盖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产品体系。上海则在6月出台指导意见,积极对接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需求。多地因地制宜推出配套措施,形成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实践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从发展历程看,我国科技保险起步于2006年,经过近二十年探索,已初步建立起包括科技活动风险保险和科技活动主体保险在内的产品体系。研发费用损失、成果转化费用损失、知识产权被侵权等风险均纳入保障范围。当前科技保险已从零散试点进入系统化、生态化发展的新阶段。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保险资金在支持科技创新上仍有较大发力空间。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技保险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未来需要继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增强与科技创新链条的适配性,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保险通过制度化的风险分担机制为创新保驾护航。随着政策体系完善和地方实践深入,科技保险将与金融工具协同发力,将风险成本转化为可管理的制度安排,为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