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强化经济司法保障 去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3万起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稳中向好,但在部分地区和领域,涉企执法不规范、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地方出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现象,一些案件中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适用不够审慎,甚至有利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的苗头。

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和经营不确定性,也容易破坏市场预期,影响公平竞争秩序和要素自由流动。

从原因看,一方面,部分地方在财政压力、绩效考核等因素驱动下,容易出现将执法行为与创收、罚没等利益挂钩的偏差;另一方面,跨区域经营活动增多、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紧密,对执法司法专业化、协同化提出更高要求,若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容易在执法边界、程序正义和权利保障方面产生漏洞。

此外,在新技术、新产业快速发展背景下,知识产权侵权形态更为隐蔽复杂,恶意诉讼、代理行业不规范等问题叠加,也对创新环境带来干扰。

上述问题的影响具有外溢性。

对企业而言,不规范执法会挤压正常经营空间,削弱投资意愿和创新动力;对市场而言,可能造成地区壁垒和不公平竞争,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金融与经济安全而言,若执法司法尺度失衡、预期不稳,可能诱发风险传导,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稳定制度环境。

最高检在会议上强调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体现了以法治方式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鲜明导向。

围绕对策安排,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部署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开展专项司法监督,并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推动严格依法、审慎适用,防止简单化、扩大化。

对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明确“坚决纠正”,释放出纠偏执法司法偏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明确信号。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司法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维护公平竞争方面,最高检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2025年1至11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2件。

公益诉讼在规制垄断行为、纠治不正当竞争、修复受损公共利益方面具有独特功能,有助于推动市场规则统一、监管标准衔接,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规则下公平参与竞争,进一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公布的起诉数据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2025年1至11月起诉相关犯罪12.3万人,同比上升2%,体现依法打击与秩序维护并重。

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被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发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推动裁判规则统一、办案标准明确。

数据显示,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万人;与国家版权局等联合挂牌督办57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23件,形成刑事打击、民事救济、行政监督、公益保护相衔接的综合治理格局。

针对影响创新生态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并协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意在从源头减少“以诉牟利”、虚假维权等乱象,提升知识产权治理的系统性与有效性。

展望下一阶段,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市场对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需求将更加强烈。

检察机关强化涉企执法司法监督、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度,有望进一步推动执法司法从“重结果”向“重程序、重规范、重预期”转变。

与此同时,跨区域协作、数字化取证、专业化办案能力建设等也将成为提升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展望未来,随着各项举措的深入实施和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必将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