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咸宁通山县,2024年7月有个朱某某对外负债,她把女儿徐某某给利用上了,想通过骗婚来还债。徐某某那时候40岁,女婿在外地打工。朱某某隐瞒了徐某某已婚的事实,还骗别人说女婿已经死了。她给女儿安排了一次相亲,对象是华某某。这两人很快就订婚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朱某某让徐某某找各种借口向华某某要钱:买金饰、亲戚改口费、家里人生病、儿子弄坏东西赔钱。这么一来二去,一共骗了华某某17万元。这笔钱全都给朱某某拿去还债和花光了。2025年1月,华某某催了好几次结婚都没成,觉得不对劲,就想退钱。朱某某和徐某某不但不还钱,还把电话拉黑了。华某某的父亲报警后,检察机关把案子给办了。经过调查发现这是典型的诈骗案件。2025年11月24日法院宣判了:朱某某判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徐某某判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承办检察官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谈恋爱的时候要小心点,别因为对方说“急用钱”就轻易掏钱;更别因为欠债就走歪路骗人,法律绝对不会饶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