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法院大原法庭前置调解化解短视频服务纠纷 “助企法庭”跑出营商环境优化加速度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法治保障则是这个环境的核心基础。河南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大原法庭发挥扎根基层、贴近企业的前沿优势,积极探索"助企法庭"建设新路径,通过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行诉前调解等举措,有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问题的发现源于主动走访。大原法庭坚持"服务跟着需求走"的理念,由庭长带头定期深入辖区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一次走访中,庭长刘胜贤了解到某企业正面临一起合同纠纷诉讼。经初步了解,原告为个体创作者,因与该企业在短视频拍摄服务费用上产生分歧而诉诸法院。这起看似平常的商业纠纷背后,反映出企业内部沟通机制和管理制度的薄弱环节。 纠纷的根源在于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漏洞。据了解,自2024年9月起,原告通过企业员工达成口头协议,每月报酬4000元,负责完成30条短视频拍摄任务。初期合作顺利,但进入10月下旬至11月期间,企业员工先后两次提出加急制作需求,并口头承诺额外报酬。原告按时完成全部加急任务后,却因7000元费用支付问题与企业产生分歧。由于缺乏书面合同和明确的沟通渠道,双方最终陷入僵局,矛盾升级为诉讼。 面对这起"小事拖大"的纠纷,大原法庭并未止步于常规的立案受理程序,而是坚持"调解优先、助企为本"的理念,采取双向发力的工作方式。一上,庭长第一时间联系原告,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充分肯定其劳动成果和权益;另一方面,深入企业走访,结合案件事实向企业负责人释法明理。庭长指出,企业员工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加急指令、原告已履行交付义务、公司已实际使用视频素材等事实,已构成事实合同关系,企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付款义务。同时,庭长还为企业对应的负责人普及了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帮助企业认识到规范内部管理、完善沟通机制的重要性。 在耐心细致的沟通和法律指导下,企业负责人逐步认识到内部管理中的疏漏,主动表达歉意,并表示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收到款项后随即撤回起诉,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这起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在大原法庭的温情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这一案例的成功化解,充分表明了基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动担当。大原法庭通过建立常态化走访机制、推行诉前调解、延伸司法职能等创新举措,有效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化解,既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又避免了企业因"小摩擦"陷入"大麻烦"。这种做法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为企的理念,也为其他基层法院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 下一步,大原法庭将持续深化"助企法庭"机制建设,不断优化涉企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机制,确保纠纷化解既有速度、更有温度。通过将更多涉企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基层,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大原法庭的实践表明,基层司法机构通过创新服务能有效护航企业发展。这种前端化解矛盾、一线提供法律服务的做法,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体现,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借鉴的基层方案。随着法治建设推进,此类创新实践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