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事儿,就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汪清县大兴沟镇。有位叫李某的女性,她和她哥哥李某某以前一直登记在一个土地使用权证上,她名下有2亩地的份额。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情况变了,李某想把她的份额单独分户确权。可是她哥哥不同意,说是因为这些年一直是他在实际经营这块地,而且当初也没明确约定怎么分家产。双方在这块地具体在哪里、面积有多大的问题上一直闹得很僵,连亲戚关系都受影响了。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大兴沟司法所联合镇信访办出手了。他们先是去村委会找原始合同和确权文件,把历史脉络都给理清楚。然后就是和双方多轮沟通,了解诉求。工作人员在这过程里既讲法律也讲人情,一边给双方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强调增人不增地的原则;一边又让他们回忆过去一起种地的情景,理解对方的难处。 经过好几轮的调解和商量,最后大家总算达成了一致:李某某同意把他的承包地划出2亩给李某确权,并且答应配合村委会办分户手续。协议签好以后,司法所还专门给村委会发了文书帮忙办变更手续。 这个案子挺能说明问题的。一方面它展示了人民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证明了基层法治队伍的能力;同时还反映了农村土地权益清晰化中的一些典型矛盾。说到底,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牵涉到复杂的历史和感情。这次调解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把法治和人情味结合起来,不光能解决问题还能把关系给修复好。 以后乡村振兴还要继续搞下去,咱们得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再完善完善,让基层治理更上一层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把农村发展的成果巩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