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甘肃两地税务部门重拳出击 两名网络主播偷逃税款被依法查处

问题——网络交易活跃背景下,部分从业者涉税风险暴露。

税务部门通报显示,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网络主播彭煊之偷税案件:其在2021年至2023年从事短视频创作、商务广告等经营活动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合计216.32万元;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合计415.05万元,相关款项已追缴入库。

甘肃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网络主播杨遂娃偷税案件:其在2022年至2024年直播带货取得佣金收入期间,以隐匿收入、虚假申报方式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1.64万元;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决定,款项同样已追缴入库。

两案共同指向: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逃避纳税义务,已构成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偷税行为。

原因——收入形态多元、结算链条复杂与侥幸心理叠加。

近年来,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收入来源从打赏、佣金、广告合作到品牌服务费等更加多样,结算环节涉及平台、机构、品牌方与个人多个主体。

部分从业者对税法政策理解不足,或以“收入难核算”“结算口径不统一”等为借口,放松财务管理与纳税申报;也有少数人出于逐利与侥幸,通过拆分收入、体外收款、虚构成本费用等方式规避监管。

与此同时,个别机构在代运营、经纪服务中未能建立规范的财税流程,客观上放大了涉税风险。

影响——既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也破坏行业生态与市场公平。

税收是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偷逃税款直接侵蚀国家财力,影响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投入的稳定性。

对市场而言,守法纳税者承担应有成本,偷税者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价格优势”和“利润优势”,会挤压合规主体生存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扰乱平台经济秩序。

对行业而言,主播与相关机构一旦触碰法律红线,不仅面临补税、滞纳金和罚款等经济后果,还可能引发信誉受损、合作中断、账号经营受限等连锁反应,长期看不利于行业可持续发展。

对策——坚持依法治理与服务引导并重,推动税收治理更精准。

税务部门在通报中明确,将在持续加强税法宣传辅导、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推进系统施治、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综合治理需要多方同向发力:一是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风险识别与分类监管,提升稽查精准度,形成对“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典型手法的常态化震慑;二是推动平台、机构与从业者建立清晰的收入台账和合规结算机制,完善发票管理、成本费用列支、个税申报等基础环节;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申报辅导,降低“不会报、报不准”的合规成本,鼓励主动纠错、及时补缴;四是完善行业自律与信用约束,将纳税信用与融资、合作、平台招商等环节更好衔接,促使合规成为行业“硬门槛”。

前景——从“个案曝光”走向“长效治理”,合规将成为竞争力。

随着平台经济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数据治理能力提升以及部门协同机制加强,涉税违法的发现概率和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提高。

对从业者而言,合规不再只是“底线要求”,更是建立个人品牌与商业信誉的重要资产;对行业而言,透明、可追溯的财税流程将推动直播电商、内容创作等业态走向规范化、专业化。

预计未来税务部门将继续通过典型案例公开、风险提示、政策辅导与依法稽查并行的方式,引导新业态主体在规则内发展,实现行业扩张与依法纳税的同步推进。

网络主播行业的蓬勃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活力,但也对税收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两起典型案件的处理充分说明,无论经营方式如何创新,税收法律的约束力始终如一。

对网络主播而言,唯有树立诚信纳税意识,按规定如实申报收入,才能在合法经营中获得长期收益。

对监管部门而言,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制度建设,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强化监督,推动网络主播行业向更加规范、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促进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