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直播带货乱象 13类高风险食品被明令禁止网络销售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消费渠道,近年来增长迅速,但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直播间食品销售存在三大突出问题: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直播间;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现象普遍,普通食品被冒充为保健食品;食品类别信息混乱,消费者判断失误。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针对上述痛点,新规建立了"两层防线"的监管框架。

第一层是禁售食品清单制度。

规定明确列举13类不得在直播间销售的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的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这一清单直指食品安全的底线,涵盖了最容易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类型。

第二层是直播行为规范制度。

新规细化了10项直播间禁止行为,重点围绕虚假宣传和消费误导问题展开。

禁止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这针对的是直播中常见的"滤镜带货"现象;禁止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禁止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这些规定直指将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的违规行为;禁止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的界限,这有助于消费者准确了解所购食品的真实属性;禁止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禁止发布未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这些措施针对信息造假问题;要求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这强化了经营者的提示责任。

从监管层面看,新规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决定了其风险特殊性。

相比传统电商,直播具有实时性、互动性强的特点,但也容易产生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问题。

新规既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又针对直播传播特点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形成了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体系。

这种"因势利导"的监管方式,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行业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

从执行角度看,新规给予了市场充分的准备时间。

规定于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这一年多的过渡期让直播电商平台和商家有足够的时间调整经营策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既体现了监管的科学性,也有利于行业平稳过渡。

直播带货改变了消费方式,但食品安全的底线不会随传播方式而改变。

以清单划红线、以规则定边界,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性保护,也是对行业健康发展的长远投资。

只有把“看得见的热闹”转化为“经得起检验的质量”,让责任链条可追溯、信息表达更真实,直播电商才能在规范与信任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