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议会听证聚焦卡鲁玛水电站收益分配与电价压力 合作模式透明度再成关注焦点

2026年3月,乌干达议会披露的卡鲁玛水电站运营协议显示,该总投资16.7亿美元的项目运营初期,中国投资方将获得65%的电力销售收入,乌干达仅分得35%。这一分配比例与项目初期承诺的“降低17.5%电价”形成明显反差。数据显示,2026年2月乌干达居民电价同比上涨8%,部分偏远地区仍存在供电不稳定问题。 深层动因: 卡鲁玛水电站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中方企业承担全部资金和技术风险,因此要求长期收益保障。专家指出,类似模式在非洲能源项目中较为常见,如埃塞俄比亚吉布Ⅲ水电站和肯尼亚拉穆煤电项目。技术上,电站控制系统维护和软件授权完全由中方掌握,乌干达缺乏核心技术获取途径,形成长期技术依赖。 多维影响: 经济上,乌干达在获得稳定电力的同时,面临外汇持续流出的压力。世界银行数据显示,该国2025年外债占GDP比重已达42.3%。战略上,协议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可能影响乌干达对稀土、锂矿资源的自主开发权。不过,项目也带来显著效益:电站年发电量40亿千瓦时,推动乌干达电力覆盖率从2015年的26%提升至2025年的48%。 合作反思: 非洲开发银行报告显示,2020-2025年中国在非基建投资年均增长11%,但需平衡短期效益与长期可持续发展。乌干达能源部长穆格韦亚表示——正与中方重新协商协议条款——重点讨论技术转让和收益分配调整。中国驻乌使馆回应称,将基于“真实亲诚”原则优化合作模式,2027年起新项目将提高本地化运营比例。 发展前瞻: 随着非洲联盟《2063年议程》推进,清洁能源合作将成为中非合作重点。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光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项目可能采用更灵活的合资模式。北京大学非洲研究中心建议,中企应加强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并将技术培训纳入合同条款,以提升项目综合效益。

基础设施合作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但其成功不仅取决于技术质量,更在于合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卡鲁玛水电站事件表明,国际发展合作应建立在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基础上。只有确保投资方和东道国都能获得合理、可持续的收益,才能实现真正的共同发展。这要求各方在项目设计阶段建立更公正透明的合作机制,使基础设施真正服务于东道国的长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