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里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咱们在这之前得有个检查的规矩。 1. 为了让大家伙儿都懂《煤矿安全规程》,搞清楚防爆电器咋回事儿,好让咱们在干活的时候更顺手,把安全这事儿管好。这就把这个《细则》给定下来了。 2. 凡是井下用的电器(哪怕是个小玩意儿),都得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来选。 3. 那些专门管防爆检查的人,得去上一级部门培训考试拿到证才行。兼职检查的人呢,矿上培训考试拿到证也能上岗。 4. 防爆电气设备要进井前,必须让专门的检查员看看它有没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还有安全标志和安全性能。查完没问题签字盖章了才能下井。要是用来做工业试验的,还得有质量监督部门发的许可证,矿机电副总点头同意才行,不然不能下井。 5. 井下的防爆设备要是要改原来的额定值或者做技术改造,必须去找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查一查。 6. 设备在运行维护和修理的时候都得按防爆要求来。要是发现防爆性能坏了,立马处理或者换新的,绝不能再接着用。 7. 外壳坏了修理的时候得照着《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来,而且只能让有资质的单位或厂家来修。 8. 加强平时的检查:(1)负责修防爆电器的人(也就是兼职检查员),每天至少把自己管的电器看一遍。(2)专职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者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里的设备,每周至少查两次;低瓦斯矿井的每周查一次就行。(3)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检查员的数量,都得满足检查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