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次生活用火酿成群死群伤,暴露合用场所安全短板。 国家消防救援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会上介绍,汕头“12·9”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该类场所多见于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常呈“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形态,兼具经营、仓储与居住功能,人员密集、可燃物集中、火源点多,一旦失控容易形成“火在楼下、人在楼上”的被困局面,极易造成伤亡扩大。 原因——直接诱因是蚊香不慎,深层症结在于违规经营与风险叠加。 通报显示,此次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店主使用蚊香不慎引发。更值得警惕的是,起火建筑为经营性自建房,一层用于五金经营且存在违规超范围、超量存放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自喷漆、卡式炉瓶装丁烷气以及锂电池等物品的情况。此类物品燃烧快、热释放强,部分还可能伴随喷射、爆燃等危险特征,使初起火灾迅速升级。,楼内多代同堂集中居住,楼梯通达各层,烟气“顺势上行”,在短时间内就可能造成上部空间能见度骤降、有毒烟气聚集,逃生时间被极度压缩。 发布会上,消防部门以“楼梯如烟囱”形象概括了合用场所的典型风险:大量可燃物堆积、火源管理薄弱、空间分隔不足、疏散条件不完善,多重因素叠加,使得事故发生具有高度偶然性中的必然性。 影响——不仅是个体悲剧,更为基层安全治理敲响警钟。 从影响看,此次事故造成家庭重大损失,也对当地公共安全与基层治理提出严峻课题。当前一些自建房在投入经营后,往往未按要求办理涉及的手续或未达到消防安全条件,仓储与经营混杂、生活与生产交织,导致风险长期处于“被忽视”“难管控”的状态。类似事故的社会代价不仅体现在人员伤亡,更体现在对社区安全感、营商环境和公共治理成本的冲击。发布会还透露,广东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后续将依法依规推进调查处理与责任认定,以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以案促改。 对策——以“合规经营+工程防控+智慧预警”补齐自建房治理短板。 消防部门指出,自建房用于自住并非问题,但一旦用于经营、租住或兼作仓储,必须依法合规并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围绕合用场所防风险,治理应从“可落地、可检查、可持续”出发,突出四个关键抓手: 一是物理分隔,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应以实体墙等方式进行防火分隔,切断烟火向上蔓延通道,减少“火在楼下、烟上楼”的致命风险。 二是打通逃生通道,清理堵塞楼梯、门厅等疏散空间的杂物,居住区域防盗网、铁栅栏等应设置可从内部快速开启的逃生口,避免“困在笼中”。 三是强化初起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安装简易喷淋、配置灭火器材并确保水源可用,提升“早小快”扑救能力,把火灾控制在萌芽阶段。 四是提升预警与联动,安装独立烟感、声光报警等设施,推动“一键报警、全楼联动”,实现早发现、早疏散、早处置。 同时,针对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突出问题,应强化源头治理与日常监管:明确经营许可与储存条件边界,落实分类存放、安全用电、明火管理制度;对电池、气罐、喷漆等高风险物品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定期检查和隐患闭环整改机制。 前景——以制度牵引推动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业内人士认为,治理经营性自建房不能止于个案通报,更要形成长效机制。一上,要把合用场所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与行业监管协同体系,推动部门联合执法与常态化排查整治;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培训提升群众对“生活用火+可燃物堆积+疏散不畅”的复合风险认知,减少侥幸心理。随着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和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相关区域的建筑功能调整与消防适配也应同步规划,推动风险从结构上“可控、可防、可治”。
这场夺走12条生命的火灾再次印证了海恩法则——每起严重事故背后都有迹可循。当家庭作坊与经济生存空间高度叠加,"带险经营"的侥幸心理终将付出惨痛代价。推进自建房安全改造,既需要刚性执法,也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群众自觉的共治格局。只有把"发展要安全"的理念真正落实到城乡建设的每个环节,类似悲剧才有可能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