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协委员建言法治护航企业出海 建议构建涉外法律服务合作网络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完善涉外法治保障、服务企业走出去”等议题,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耿国玉近日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议。

他认为,随着要素跨区域流动加速、企业跨境经营增多,营商环境的“统一性、公平性、可预期性”和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性、网络化、协同性”正在成为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变量。

问题层面看,一些企业仍面临看不见的制度门槛。

一方面,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资格条件、评分规则、信息发布等环节仍可能遭遇隐性限制,外地企业来鲁发展也可能遇到变相的地方性约束。

另一方面,在执法司法环节,个别地方存在检查随意、重复检查甚至趋利性执法的现象,司法审判中的地方保护倾向仍需进一步破除。

这些问题叠加后,会使企业在市场准入、交易成本、权益救济等方面付出更高代价,影响预期稳定和投资信心。

原因分析上,隐性壁垒往往并非单一环节失灵,而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一,部分政策制定与执行仍带有“条块分割”惯性,地方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项目落地等过程中倾向于优先照顾本地主体;其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制度工具在一些领域覆盖不够、联动不强,导致歧视性条款难以及时发现和纠偏;其三,地方政绩评价在个别层面仍对短期指标依赖较大,容易诱发以行政手段固化市场边界;其四,涉外经营环境复杂多变,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合规、争端解决、制裁与出口管制等风险上升,但专业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之间仍存在信息不对称、资源分散等问题。

影响层面,这些障碍不仅关系企业获得感,更直接关系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成色与效率。

隐性壁垒会抬高交易成本,削弱要素自由流动,影响产业链协同与跨区域布局;执法司法的不确定性会放大经营风险,影响民营经济活力;涉外法治供给不足则可能使企业在海外合同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税务合规等方面“先天不足”,一旦发生跨境纠纷,将面临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处置难等现实挑战。

对外贸大省而言,若缺少与国际规则更顺畅的衔接,外向型企业的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都可能受到制约。

对策层面,耿国玉提出以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同步发力,推动“清障、增效、护航”并举。

其一,从源头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建议建立由市场监管与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审查机制,重点聚焦市场准入、产业扶持、招商引资等政策,推动对可能存在歧视性、排他性的条款早识别、早纠正,减少“文件一出、壁垒即生”的风险。

其二,在关键领域开展集中清理,建议对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进行专项治理,清除影响统一规则和公平交易的制度性障碍,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规则体系下公平竞争。

其三,畅通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渠道,提出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建立对“市场壁垒问题”的快速受理、分类流转、限时办理机制,使企业遇到难点堵点能够及时反馈、快速解决,形成闭环治理。

其四,完善考核导向,建议弱化对GDP增速、纳统等单一指标的依赖,把市场活跃度、要素流动效率等更能体现统一大市场建设质效的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引导地方在“比拼政策优惠”转向“比拼服务质量”,在“强调属地保护”转向“维护统一规则”。

在法治赋能营商环境方面,耿国玉还建议以济南、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抓手,整合调解、仲裁、涉外法律服务等资源,打造要素集聚型、服务一站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同时,他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减少随意性、重复性、趋利性检查,持续提升执法透明度与规范性;并通过完善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抑制地方保护主义,让市场主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他提出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与国际规则深度对接,使本地市场规则既能促进国内循环,也能更好衔接国际循环,为外贸企业稳定预期、拓展市场提供制度支撑。

面向企业“走出去”,耿国玉提出探索构建覆盖全球的涉外法治服务合作网络,其中一项建议是吸纳海外侨胞中的法律专业人士以适当方式参与政协工作。

他认为,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背景下,法律是跨境纠纷解决的重要通用规则,海外执业律师和法律专家熟悉所在国法律制度、商业文化与合规要求,既能为企业提供更贴近当地实际的风险预警与合规建议,也有助于推动跨境争端的多元化解。

按照相关章程和制度安排,可通过邀请列席会议、担任特邀顾问等方式,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建言资政与服务对接,为企业海外布局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支持,提升“出海”安全性与确定性。

前景判断上,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纵深推进阶段,下一步关键在于把规则统一落到可执行、可监督、可评估的制度链条上,形成“政策制定—审查清理—执行监督—救济反馈”的闭环。

同时,涉外法治服务应从“单点供给”走向“网络协同”,更注重与国际规则对接、与企业需求匹配、与风险变化同步。

对山东而言,若能在破除隐性壁垒、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将有望为外贸稳量提质、产业链全球布局以及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坚实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耿国玉的系列建议,既着眼于消除国内市场壁垒、完善法治营商环境,又面向国际市场、强化涉外法律服务,体现了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的深刻认识。

这些建议的落实,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多方协同推进。

随着这些举措的逐步推进,山东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贡献力量,同时为企业国际竞争力提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