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送的一件来自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的红色女士内裤。她穿了之后出现了过敏现象,就把这事跟店方反馈了。两天后,胖东来生活广场的员工主动联系她,说产品没问题,还陪她去看了病,并支付了医疗费。 河南高院3月18日公布了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法院认定段某的言论超出了正常监督的范围,侵犯了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誉权。所以法院判决段某给胖东来赔40万元,并且要求她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道歉视频。 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把相关品牌的商品都下架了,同时把那段内裤送去检验。三家质检机构先后出具报告,说那个品牌的内裤耐水色牢度和致敏性染料都符合标准。生产厂家也提供了检测报告,显示这个品牌内裤耐水色牢度合格,也没发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段某通过某平台发布视频,说那段内裤质量有问题导致自己过敏。视频一发出来就迅速火了,播放量达到了1217.4万、点赞11.4万、评论4.2万、分享量19.9万。直到开庭审理时,段某已经把那个视频和相关的视频都删除了。 河南高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别人的名誉权。段某作为自媒体从业者,知道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和互动性强,应该预见到发布不实信息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即使企业积极处理了投诉事件,在没核实本人皮炎症状是不是那个商品引起的情况下,段某还是在平台上发布了不实信息。这就有主观过错了。法院认为她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负面影响和损害后果。 基于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营收规模以及段某侵权行为造成的广泛负面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最终判决段某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书面道歉信视频,并且要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 办案法官说最费心思的是让双方满意的道歉方式。他们给足了双方表达空间进行庭审,历时三个半小时。宣判后双方都没上诉。段某打电话给法官说自己在准备道歉视频了这次教训记住了。胖东来法务负责人表示这次会以此为契机完善客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