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期以来,部分城市建设发展较大程度依赖新增建设用地供给,通过外延扩张带动投资与建设。
然而,随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人口结构与产业形态变化加快,增量空间有限、成本上升、效率偏低等矛盾逐步显现。
一些老旧小区配套滞后、旧厂房利用粗放、旧城区功能衰退,既制约居住品质提升,也影响产业承载与公共服务供给。
与此同时,长株潭三市在土地要素管理、交易规则、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差异,行政边界对资源要素的流动仍有一定影响,区域协同效应未能充分释放。
原因:一是发展模式转换带来的必然要求。
新型城镇化从“铺摊子”转向“提品质”,要求从存量中挖潜、在更新中增效。
二是土地要素作为关键资源,与产业布局、人口流动、公共服务配置紧密相关,若缺乏统一市场规则和稳定预期,容易形成低效占地、重复建设与碎片化治理。
三是跨市协作的利益协调机制仍需完善,存量用地认定标准、交易信息透明度、收益共享与责任划分等环节若衔接不畅,改革很难形成闭环,难以从“项目协作”迈向“机制融合”。
影响:本轮改革把“盘活存量”作为重要着力点,强调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功能提升,意义不仅在于释放土地空间,更在于重塑城市发展动力结构。
对城市治理而言,存量更新有助于补齐民生短板,改善居住环境与公共服务供给,推动“老城提质、社区焕活”。
对产业发展而言,旧厂房、旧片区经功能再造,可承载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产业向集约化、创新化转型。
对区域协同而言,统一规则能够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长株潭从“物理连通”迈向“制度协同”,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城市群夯实基础。
对策:方案提出的改革路径,突出“存量焕新”和“机制贯通”两条主线,体现系统集成、协同推进的思路。
其一,聚焦老旧小区、旧厂房、旧城区等重点领域,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打造集约高效用地示范项目,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模式,推动土地利用从“粗放开发”转为“功能提升”。
其二,构建长株潭三市统一的土地交易与管理机制“挂、收、结、转”,以规则统一促进要素流动:在“挂”上,推动统一交易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与价值发现,提升市场透明度;在“收”上,建立统一标准体系,提升存量用地识别、收储与处置的规范性,避免各自为政;在“结”上,完善跨市利益共享机制,回应协作中最核心的收益分配问题,增强各方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在“转”上,明确管理责任与权属衔接,推动产权、监管、服务同步到位,形成全过程闭环,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前景:从趋势看,土地要素改革与城市更新深度耦合,将成为长株潭提升发展能级的重要抓手。
未来三年,若统一平台、统一标准、利益共享与权责衔接等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长株潭有望在更大范围实现土地资源有序流动与优化配置,为产业升级、公共服务均衡、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更强支撑。
同时也应看到,存量更新涉及规划调整、资金平衡、居民利益协调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推进过程中需要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完善风险评估与配套政策,形成“可持续投入—可持续运营—可持续收益”的闭环机制。
随着改革深化,长株潭有望探索出兼顾效率与公平、兼顾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的土地要素配置新路径,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经验。
土地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要素,其配置效率直接影响发展质量。
湖南此次改革试点,既是对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对区域协调发展新路径的积极探索。
当沉睡的土地资源被唤醒,当行政的藩篱被打破,长株潭城市群必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多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