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都在琢磨筹办期招待费咋扣?答案就是能直接扣。国税总局2012年第15号公告里说了,企业建庙那段时间花在应酬上的钱,虽然不能全扣,但有个规矩,你实际花了多少就按60%给算进开办费里去扣,跟收入占比那个0.5%的老规定没关系。 举个例子,要是这次招待费花了10万块,做账的时候就直接记到“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这栏里去,后面报个税的时候再去算60%的部分。 不过这事还得按老规矩办。以前2009年发的那个98号文就提过,开(筹)办费虽然没列到长期待摊费用里去,但可以让你在开始赚钱的头一年一把全扣掉,或者想分期慢慢扣也行,反正这道选择题选了就不能再变了。 到了年底报汇算清缴那张表时,“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里第12行“其他”下面得把那不能扣的40%调增回来;再把第13行“加计扣除”那块按60%填上,这样才算把账做平了。 总结下来就是四点:不用管那个0.5%的收入红线;实际花出去的钱有60%能一次全扣掉;钱进账得走“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这科目;填汇算表时第12行把那40%加回去调增一下,第13行加计扣除填进去就行。掌握这四个要点,咱们处理筹办期的招待费就能妥妥地合规还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