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和湖南省民政厅给大家发布了一个关于省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告,具体信息如下:为了让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能依法享受免税优惠,咱们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给大家把流程和要求理了一遍。这个通告涉及到的具体信息都要记清楚:申请主体得是经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受理时间分成三批,分别在4月1日至30日、8月1日至31日、11月1日至30日这三个时间段;另外,当年12月新设立的非营利组织,就得等到下一年4月1日至30日去申报。在办理流程方面,第一步是提交材料。大家要按附件2的清单准备好材料,然后登录湖南政务服务网或者湘易办,找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这个模块,按指引上传PDF格式的电子材料就行了。第二步是审核材料。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会先对要件进行初审,如果发现没问题就把申报材料转给财政厅和税务局联合审核。如果有需要补正的地方,相关部门会通知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补上。第三步是公示确认。审核通过后,部门会在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上公示名单。如果有异议就核实处理;没异议的话,财政厅和税务局就联合确认并公告。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从认定当年算起是5年。到期后得在6个月内申请复审;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就失效了。咱们每年还会按20%的比例抽查非营利组织进行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再享受税收优惠;如果有财税〔2018〕1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发生了,当年起就要取消免税资格。这个通告是从2026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大家如果有需要办理的话可以留意一下时间节点:第一批受理时间是4月1日至30日;第二批是8月1日至31日;第三批是11月1日至30日;另外还有个特别提醒:当年12月新设立的非营利组织要在次年4月1日至30日报送材料去申请办理。还有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和6个月内复审这些时间节点也都要记清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