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入榜折射评价机构乱象 整治形式主义需多方发力

近期,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3起典型问题。

其中,辽宁海城市以498万元购买某“百强县”榜单评价机构咨询服务,由机构通过提高主观指标得分等方式实现榜单“进位”,并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该案例之所以引发舆论反响,在于其触及公共资金使用、地方治理导向和社会公信力三条底线:财政资金被用于“买名次”,公共治理被“排行榜”牵引,社会对评价结果的信任被消耗。

问题:把“上榜”当目标,榜单被异化为政绩道具。

县域发展需要比较、需要借鉴,也需要量化评估,但评价应当服务于发现差距、改进工作。

现实中,一些地方过度追求“可展示”的指标与名次,将其视为形象工程、宣传资源乃至干部考核的“加分项”。

当“进位”被包装为成果、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评价就从“照镜子”变成“贴金箔”。

更值得警惕的是,通报显示相关机构还帮助多个合作县(市)实现上榜进位,说明“花钱进榜”可能并非个案,背后存在利益链条和共谋空间。

原因:需求端急功近利,供给端逐利失范,监管端存在空白。

一是政绩观偏差为“买榜”提供了需求。

部分干部把短期可见的排名当作治理能力的象征,忽视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等需要长期投入的硬功夫,容易产生“走捷径”的冲动。

二是部分评价机构缺乏专业底线,为牟利进行“指标操作”。

县域经济评价往往包含客观数据与主观权重,若方法不透明、权重可被操控,榜单就可能沦为可交易的产品。

三是对社会评价活动的规范管理相对滞后。

当前各类排名、论坛、奖项名目繁多,发布主体资质不一、方法不一、收费模式不一,一些机构在“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外衣下,将商业交易嵌入评价流程,增加识别难度。

影响:浪费公共资源,误导社会预期,损害治理公信。

从直接后果看,“买榜”花掉的是财政资金,挤占了本应用于稳就业、促产业、补短板的公共投入,也与为基层减负、厉行节约的要求相背离。

从间接后果看,失真的排名会误导企业投资判断、公众认知与资源配置,扭曲市场信号,形成“看榜投资”“唯榜取人”的不良倾向。

更深层的危害在于破坏公共治理的诚信基础:一旦榜单被认为“可以花钱买”,不仅评价机构失去公信,地方政府的公开承诺和报告文本也会被质疑,进而削弱政策传播与社会动员的效果。

对策:以制度堵漏洞,以公开促透明,以问责树导向。

首先,要把“花钱买名次”纳入形式主义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治理范畴,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对有关费用的决策程序、合同条款、付款依据等进行全面审计,查清是否存在虚假采购、变相利益输送、违规支出等问题,能追缴的依法追缴,应整改的限期整改。

其次,完善对各类社会评价、榜单发布的规范管理。

有关部门可推动建立榜单发布的基本规则:发布主体信息公开、评价指标与权重公开、数据来源可核验、利益关系需披露、收费项目与服务边界明确,防止“咨询服务”成为操控评价结果的通道。

对以牟利为目的、虚构或操纵评价结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机构,依法依规采取行业惩戒、信用约束等措施。

再次,推动地方政府“少看排名、多看实绩”。

在考核评价中强化高质量发展和民生导向,减少对各类外部榜单的依赖,把工作重心回归产业竞争力、公共服务水平、营商环境改善等可持续指标。

政府工作报告等法定文本应坚持以事实数据和可核查成效为依据,避免以未经权威核验的排名为“背书”。

同时,强化监督合力。

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购买服务事项的日常监督和事前把关,推动形成“花钱买面子”无处藏身的制度环境。

对相关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决策责任,也追究执行责任,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纠偏政绩观。

前景:榜单治理走向规范,县域竞争回归硬实力。

县域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确需科学评价体系提供对标参照。

未来,评价体系建设应更加注重公开透明、方法严谨、数据可信,鼓励权威机构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研究发布,形成可比、可核验、可复盘的指标体系。

与此同时,地方发展竞争也将更加聚焦产业链培育、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与风险防范等“硬指标”。

当名次不再可交易,真正比拼的将是治理能力与发展韧性。

百强县排名的异化现象犹如一面多棱镜,既照见部分干部扭曲的政绩观,也折射出评价市场的监管盲区。

根治这一顽疾,不仅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更需建立长效机制。

当发展实绩不再需要"付费认证",当干部考核真正回归民生本真,县域经济才能走出"数字游戏"的迷思,实现高质量发展。

这既是中央三令五申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