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和文晨给三秦都市报发了个消息,说在3月11日那天,宁强县人民法院派人去了县城人民广场。宁强县人民政府和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搞了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宁强县人民法院就在现场给大家普法,解答问题。他们给路过的群众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之类的小册子,还把一些法庭上的真实案例拿出来讲,告诉大家在买东西、接受服务的时候,都有安全权、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这些法律规定的权利。他们特别把现在网络购物、骗老年人花钱、还有那种预付卡充值之类的新问题给讲明白了,给群众解了不少法律上的疑惑。这次活动一共发了五百多份资料,回答了四十多人的咨询,效果挺好。以后宁强县人民法院打算继续好好办案子,和市场监管、消协这些单位一起合作,多想想怎么解决消费纠纷的好办法,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