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前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表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高度; 为什么要制定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典?这个问题的答案涉及多个维度的深层考量。从实践基础看,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写入国家宪法,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现实需要看,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该新阶段,需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现行的30多部生态环保法律虽然各有其用,但存在分散立法导致的重复、不协调等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需求。 从法治建设看,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并非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对现有生态环保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这一做法将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形成更加科学、完备、协调的生态环保法律体系。 据介绍,生态环境法典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分三类情况分别处理。第一类是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等10部有关法律全部纳入法典,法典出台后这些法律不再保留。第二类是将现行有关生态要素、生态系统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诸上的20余部法律,择其要旨纳入或体现到法典之中,这些法律继续保留。第三类是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上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法典中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生态环境法典共分5编1242条,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总则编共9章147条,规定生态环保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法律制度,统领其他各编。污染防治编共9个分编36章526条,对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关于污染防治的规定进行系统整合,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础上,更覆盖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和化学物质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经历了一年多的审议过程。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初次审议。9月进行了二次审议,10月继续二次审议,12月进行三次审议。2026年1月,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根据各上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请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最终草案。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确保了法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生态环境法典的通过,将多个上产生深远影响。首先,它将现行分散的生态环保法律制度整合为一个统一、完整的法律体系,提高了法律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其次,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助于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再次,它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法律支撑,体现了中国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担当。最后,它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其他领域的法典化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部法典不仅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法律诠释,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随着法典的实施,中国正用最严密的法治为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