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以行政复议“以案促改促治”破题执法顽疾,推动争议减量与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滁州市探索建立的行政复议监督体系正成为地方法治建设的典型样本。面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裁量尺度不一、程序瑕疵等共性问题,该市突破传统"个案审查"局限,构建起标本兼治的监督新格局。 问题溯源显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执法争议增多,部分机关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证据收集不规范等现象。2021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滁州年均受理复议案件量增长37%,暴露出执法标准化建设的紧迫性。 对此,该市司法行政部门创新实施"双轮驱动"策略:一上强化个案监督刚性,对违法行政行为一律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近三年直接纠错率达21.3%;另一方面建立类案研判机制,针对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高频争议领域,发布典型案例指引12批,统一75项执法标准。统计表明,实施后同类案件复发率下降43%。 制度创新方面,滁州率先打通行政与司法监督壁垒。通过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数据实时共享;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执法程序专项督查,2023年发出检察建议书89份。这种"预防-纠正-提升"的闭环体系,使行政机关败诉率连续三年保持下降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法治研究所专家指出,滁州实践的价值在于将事后救济前移至过程监督,其"三书联动"机制既保障当事人权益,又通过制度性反馈促进执法能力提升。据悉,该模式已纳入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有望为中小城市行政执法监督提供参考路径。

滁州市的实践表明,行政复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监督,其价值在于规范;通过坚持个案与类案相结合、监督与指导相统一、内部与外部监督相协调,可以有效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此"滁州样本"为本地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在建设法治政府的新时代,这种系统性、创新性的监督机制必将在更多地方得到推广应用,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