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法院开展校园法治教育 筑牢青少年成长安全防线

当前,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校园霸凌、毒品侵害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青少年身心健康。

如何有效预防这些问题,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成为教育部门和司法机构共同面临的课题。

为回应这一现实需求,伊宁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安全体系。

3月16日,该院法治副校长走进伊宁县墩麻扎中学,以"拒绝校园霸凌、远离毒品侵害、法治守护青春"为主题,为全校师生开展专题讲座。

这一举措体现了司法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青少年教育的积极态度。

讲座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精心设计内容。

在校园霸凌防范方面,法官明确界定了霸凌行为的法律边界,详细阐述了肢体冲突、言语侮辱、社交孤立、网络暴力等常见表现形式。

通过剖析真实案例,讲解霸凌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引导学生认识到霸凌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涉及法律责任。

法官强调,学生应当树立"三不"意识——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遇到侵害要勇敢说"不",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在毒品防范教育中,法官重点揭示了新型伪装毒品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奶茶杯""跳跳糖"等看似无害的物品实则暗藏风险,容易迷惑缺乏辨别能力的青少年。

讲座深入阐述了毒品对个人身体、心理、家庭和社会的多维度危害,明确了涉毒行为的法律责任,提醒学生提高警惕、谨慎交友、远离不良诱惑。

为确保法治知识入脑入心,讲座特别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

法官针对校园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学生踊跃参与、积极抢答,现场气氛活跃。

通过这种沉浸式互动方式,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自我保护技能,增强了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这一活动的开展反映了当代法治教育的新趋势。

司法机构不再局限于事后处理,而是主动参与预防工作,通过法治副校长制度、进校园讲座等形式,将法治教育前置到青少年成长的关键阶段。

这种做法既有助于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也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

伊宁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司法部门的联动机制,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守护青春,既要有温度,也要有尺度。

把法治课堂搬进校园,把规则意识种进心里,既是对个体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守护。

以制度化、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凝聚家庭、学校与社会合力,才能让每一名少年在阳光下成长、在规则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