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七十亩豆苗因指导过量用药受损 农业部门联动勘验调解依法护农稳产

五月中旬,山东汶上县多个村庄的农户接连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求助,反映购买农药后按照农资店指导用量喷洒,导致大豆苗出现大面积叶片发黄、枯萎、生长停滞等药害症状。

经初步核实,涉及同一事项的求助电话来自多户农户,受损耕地面积高达七十亩,种植的作物面临绝收风险。

这一突发事件引发了农业部门的高度关注。

村民孟某的经历最具代表性。

五月初,孟某在杨店镇某农资店花费六百三十元购买乙草胺除草剂。

店员在销售时建议其按照每亩地一瓶半的剂量进行喷洒。

孟某按照店员指导进行施药后,地里的豆苗却出现了严重的药害反应。

孟某随后多次与农资店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愈加激化。

接到诉求后,县农业农村局迅速启动农资纠纷应急调解机制,由法规科、植保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行政调解小组,实行"执法+农技"协同联动模式,在一小时内完成了全部响应部署。

专项调解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兵分两路展开调查。

农技勘验人员深入受害地块进行实地调查,采用专业仪器采集土壤和残留农药样本。

经现场勘察,大豆植株生长发育受到明显抑制,植株高度仅有二至三厘米,长出的叶片皱缩,部分真叶及复叶已干枯。

除草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量为每亩地一百四十至一百八十毫升,而农资店指导的实际用量达到了三百七十五毫升每亩,超出标准用量一倍多。

农业技术人员的分析表明,豆苗出现的不正常症状与单位面积除草剂使用量过大存在必然关联。

与此同时,执法检查人员前往涉事农资店进行检查。

他们查阅了该批次农药的进货台账、产品登记标签信息、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核实了店员是否具备农药经营培训合格资质。

调查发现,农资店所售农药虽为合格产品,但店员在推荐农药时未能指导正确的稀释比例和用量,直接导致农户误用不合理剂量的农药。

经初步判定,农资店存在明显的指导不当责任,而农户在使用前未仔细阅读农药说明书,也存在一定疏忽。

基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基础,专项行政调解小组组织孟某与农资店店主召开调解会。

调解人员依据《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经营者需正确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的规定,结合详实的田间核查证据,明确农资店需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农资店初期对损失关联性的质疑,调解人员耐心阐释其指导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引用专业勘验结论和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说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农资店同意对受损的七十亩豆田进行赔偿,农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这一事件的妥善处置,充分体现了农业部门在维护农户权益、保障农业生产方面的责任担当。

通过"执法+农技"的协同联动模式,既确保了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又提高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快速响应、精准勘验、依法调解的全链条处理方式,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场由农药过量使用引发的纠纷,既是对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的警示,也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检验。

当乡村振兴战略进入深化实施阶段,如何构建更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平衡经营者责任与农户风险防范意识,将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命题。

汶上案例证明,法治化、专业化的行政调解机制,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