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变成了邻里矛盾的调解工具、维护权益的手段

丰台区最近搞了个挺有意思的创新普法活动,叫“法治村晚”。为啥要这么干?因为以前那种传统的普法方式,像发传单、贴展板什么的,效果实在一般。现在大家都喜欢看电视剧、听歌,那种书面化、专业化的法律条文看着就头疼,根本没法让群众上心。所以这事儿成了个难题,怎么才能把法治精神真正渗透进基层社会治理呢? 为了破这个局,丰台区搞了个文艺晚会来试验。他们把眼光盯在了基层的文化需求和社会治理规律上。一方面,像歌曲、舞台剧这些艺术形式特别有亲和力,能把专业的法律知识变得好懂。另一方面,用大家平时熟悉的生活场景做剧本,把防诈骗、维权这些事儿编进去,让道理讲得通情达理。再加上专业团队和群众一起搞创作,作品既有时代气息又有地方特色。 看看节目单就知道效果了,《反诈阵线联盟》那种朗朗上口的歌特别接地气。再像《法官到我家》那种场景再现的情景剧,不仅提高了群众的防骗意识,也慢慢塑造出了“遇事找法、解纷靠法”的社区风气。这就叫寓法于艺嘛。把法律条文变成了邻里矛盾的调解工具、维护权益的手段。 这样的创新告诉我们什么?做普法工作不能老守着展板和传单不动了。得建一个多层次、沉浸式的法治文化生态体系。要挖掘本地的文化资源,鼓励大家创作既有教育性又有艺术性的作品。还得给群众搭建平台,搞巡演、开互动工作坊之类的活动,让大家在玩的过程中学法。 司法机关跟文艺力量的跨界合作也很关键,能给创新提供专业的人才保障。未来还可以用短视频、直播这些新媒体手段扩大传播面,搞个线上线下联动的矩阵。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也是必要的,这样才能让创作跟基层治理需求对上号。 总之呢,法律条文要是能变成舞台上的歌声和剧情,法治就不只是威严的条文了,而是让人觉得温暖的生活指南。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得继续探索更多有智慧又有温度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