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通过了,里面不光讲了法治,还挺关心咱们老百姓生活的。特别是对那些烦人的噪音污染,法典里面专门拿出来说了。这事儿就发生在浙江宁波的一个小区里,一台空调外机本来就装在公共平台上,结果把两家邻居都搞得心里不痛快,差点要翻脸。应某某家住502,徐某家住501,他俩的次卧连着墙。应某某说这邻居徐某装修时把中央空调外机直接安在了两家次卧窗户中间的公共平台上,外机紧挨着他家外墙。徐某家里用的是大功率设备,外机一运转,屋里的人根本没法消停过日子。更关键的是这个平台也不是开发商事先给留出来的位置。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淼说了个事儿:装修那会儿原告方一直反对把外机装在公共区域,可被告就是不听。后来社区和物业出面主持公道,双方才商量好让被告装隔音板、隔音棉来对付噪音。可问题是这些措施根本没能把噪声给完全压下去。因为谈不拢,应某某最后没办法只能把徐某告到了法院。 赵淼法官还讲了现场测量的情况。白天分贝一测,居然超过了55分。根据国家的规定啊,居民区白天的声音不能超过55分贝,晚上更不能超过45分。而且外机那个位置离应某某的窗户不到半米。庭审的时候被告还辩解呢,说当时自己安外机的时候原告没反对,那就是默认同意了。现在装修都完工了还住着人,他觉得不好拆。 法院审理后觉得被告这事儿办得不对头。他没有经过原告同意就把外机安在公共平台上,侵犯了原告的权益。被告还说关上窗户就听不见声音了。这谁能信呢?要是说为了不让别人听到噪音自己就得关窗户不开空调?这明显就不合理嘛! 所以法院最后判了个结果:被告得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把那个安在公共平台上的空调外机给拆了。赵淼法官还提醒大伙儿呢:噪声不光让人难受、影响生活质量,有时候还会构成民事侵权。要是声音吵得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了邻居睡觉休息或者安宁生活时,被侵权的一方有权让对方别再吵了、赔点损失啥的。法律得保护好大家安宁的生活权利嘛! 至于这事儿给咱们的启示就是:咱们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可得换位思考啊!不能光顾着自己舒服就不管邻居了!大家还是得互相体谅着点、共同维护好和谐的邻里关系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