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在2023年,拿着一堆信访材料去闽侯县人民检察院,那时候他眼睛几乎看不见了,心里特别绝望。事情得从2021年说起,徐某因为工程款纠纷被林某打伤了右眼,鉴定为轻伤二级,法院判了林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还给了9.8万元的赔偿。但是,对于左眼早就瞎了、全靠右眼剩一点光感过日子的徐某来说,法院判的轻伤他觉得不太服气,他总觉得自己伤得更重。后来他就一直在信访,整整两年了。闽侯县检察院的人知道这事儿以后,没有直接说法院判决没错就算完了。他们专门找福州市检察院技术处、东南眼科医院还有公安局的物证鉴定室去问专家意见,跑了好多次。专家们都说原来的鉴定程序没问题,结论也挺准确的。法律上的结论是清晰了,可是检察院的人还是没停手——他们觉得司法不仅仅是按条文办事,还得考虑背后的人生。 为了真正帮到徐某,在最高检和福建省检察院的指导下,福建这边的检察干警就开车去了江西老家调查。他们发现徐某家里特别穷,他小时候就左眼失明了,本来是家里顶梁柱的人。右眼受伤后家里没人挣钱了,他老婆和妈妈就靠做手工一天挣二三十块钱过日子。那破旧的土房和艰苦的生活状况让检察人员很有感触:法律不能光讲公正,还得和老百姓的冷暖联系在一起。“能救助的就要尽力救助,不能光看条款上怎么写!”闽侯县检察院立马就启动了跨省司法救助程序。福建省的三级检察院一起商量后决定给徐某发12万元的救助金。 与此同时,最高检领导也亲自带队下去听徐某的诉求;闽侯县检察院还主动联系江西当地的村镇、民政、残联这些部门,帮着徐某办了低保和残疾人补助。2023年底举行听证会的时候,徐某终于把申诉撤回去了,还送了一面锦旗给检察官:“是你们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这起案子折腾了三年、跨越了好几个省份才了结。一共进行了6次当面接访、汇报了10多次电话沟通了70多回、跑了1300多公里的路。 这个案例其实就是闽侯县检察院推行“枫桥经验”的一个例子。近几年他们在上级指导下建起了跨域协同和纵向联动的帮扶机制,打破了地域和层级的限制。之前还办过姚某婚姻登记监督案和鲁某异地托管救助金案等典型案件。检察院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护权利;既要维护法律的刚性也要传递司法的温情。当法理和情理融合在一起时,法治的光芒就会照亮需要帮助的角落。(新华社社会法治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