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乡间通行纠纷,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专业处置下,成为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典型案例。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深刻反映了当代检察机关如何在维护法治秩序与化解社会矛盾之间找到平衡点的新探索。 事件源于2022年11月的一场冲突。张某某父子驾车与村民李某某因通行问题发生争执,拉扯中导致李某某受伤并鉴定为轻伤一级。看似简单的伤害纠纷,却因双方立场对立而陷入僵局。张某某坚持认为自己是为了通行而进行拉扯,不构成伤害故意,拒绝赔偿。李某某则认为自己遭受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伤害,要求获得补偿。随着时间推移,李某某因患病因素情绪激化,多次信访并扬言报复,矛盾呈现激化态势。 检察机关在受理案件后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过侦查,检察官发现张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伤害故意以及轻伤结果是否由其行为造成的证据均不足,即使补充侦查后仍不符合起诉条件。在这个关键节点,宛城区检察院没有简单地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结案,而是敏锐地意识到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矛盾隐患。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基层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稳定。 基于这一认识,该院确立了"化解矛盾、守护民生"的核心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牵头、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与承办检察官共同参与的矛盾化解专班,将办案重心从单纯的"程序办结"转向"风险防控加根源化解"的双重目标。 在具体工作中,专班构建了"多元协同加专业攻坚"的分层化解体系。检察机关联合公安、司法及基层组织,系统摸清矛盾的深层根源。同时,专班根据双方的家庭背景、性格特点进行精准画像,采取"释法说理加心理疏导"的创新模式开展工作。检察官们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多次走访,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责任,同时通过心理疏导逐步修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 经过数十次耐心沟通协调,双方的对立态度逐渐软化。张某某最终真诚道歉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某也自愿谅解并承诺放弃过激行为。检察机关对双方和解的自愿性和真实性进行了依法审查,在确认矛盾得到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后,依法对张某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双方均表示认可并接受了这一处理决定。 案件办结并非检察履职的终点。宛城区检察院以此案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了类案反向审视工作。该院积极推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联合会签,共同制定了《故意伤害类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指引》,建立了"三联三析三问"工作机制,更提升了纠纷化解的精准度。 为了实现矛盾化解工作的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宛城区检察院成立了"宛美'枫'景"矛盾化解工作室,吸纳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人员常驻,为群众提供常态化的矛盾化解与心理疏导服务。这多项长效举措的落地,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综合成效,有效推动了轻微刑事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宛城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护航民生、守护和谐,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阳、法治南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基层治理的难点常常不在"大事",而在"小事"背后的情绪、期待与安全感;把每一起看似普通的纠纷当作检验治理能力的窗口,坚持依法办案与实质解纷并行、刚性规则与柔性疏导互补,才能既守住法治底线,又回应群众关切。以机制固化经验、以协同凝聚合力,让矛盾化解更早一步、风险防控更实一分,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与法治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