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桑,这哥们简直就是把古典诗意搬到画布上的法兰西老祖宗。他出生在诺曼底一个穷苦木匠家,从小就爱读古希腊、罗马的书,画画天赋也早露端倪。三十岁后他跑去罗马闯荡,接下来二十年基本没怎么回过法国。四十六岁那年路易十三和黎塞留看他顺眼,想把他招回国当宫廷画师。但巴黎那帮人太闹腾,勾心斗角的玩意儿让他受不了。他说要是留下肯定会变笨,于是借口溜了,余生再没踏入法国半步。不过这事儿不耽误人家是“法兰西绘画之父”,毕竟他把意大利的古典味儿跟法国的理性精神给串到一块儿去了。 普桑画历史画有一手,从来不照本宣科。他喜欢把人物放在连绵的山上、流水边或者树林里,把风景当主角。这种搞法既回应了提香对颜色的痴迷,后来还启发了英国风景画。他的画其实就是读史诗,像那个《被蛇咬死的男人》,少年脸上凝固的表情其实在说智慧跟疯狂就差那么一点点;《第欧根尼于山野》里犬儒学派的人把碗扔了,是说要抛弃世俗回归自然;还有那幅《阿卡迪亚的牧羊人》,上面写着Even in Arcadia I Am,就是提醒大家再美的地方也逃不过生死。 普桑的创作路子还挺多变的。1629年他画《诗人的灵感》,诗人光脚踩在翻开的诗稿上,是说灵感来得突然得用心去抓;1657年的《逃亡埃及》,圣母带着耶稣在沙漠里走,画面像电影一样动态十足;到了1659年的《两仙女之景》,天很蓝树很绿,两位仙女在那儿聊天,就比较安静抒情了。 普桑用一生证明古典艺术不是死的规矩,是能一直长的活传统。他的学生勒·布伦把他的构图方法写进了书里;德拉克洛瓦也在他画里找到光和空气的新画法;现在咱们在那些古典牧场和幽暗森林里看画时,还能听见时间在拨动琴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