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先教后诛”到“赏罚必当”:荀子治理之道对德治与法治协同的当代启示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杰近日撰文指出,两千多年前荀子在《富国》篇中阐述的治国理政之道,对当代中国推进德法并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仍具现实启示。荀子曾言:“故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这段论述揭示了道德教化、法律惩处与奖赏激励之间的逻辑关联。王杰指出,荀子的核心观点在于:只靠刑罚而忽视教化,即使法条繁多也难遏止邪恶;只有道德劝导而缺乏法律约束,奸邪之人难以得到应有惩处;只罚不赏,会削弱勤劳向善者的动力;赏罚标准若偏离礼制规范,公正感被破坏,社会风气随之走偏,民心也难以凝聚。

两千年前的治世箴言,至今仍有回响。荀子所强调的平衡之道,是治国理政绕不开的长期课题。在新时代背景下,既要避免“以德代法”的想象,也要警惕“以法代德”的僵化。当道德的柔性引导与法律的刚性约束相互配合——才能更好汇聚社会共识——夯实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