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民法典施行以来人民法院在民生司法领域取得的工作成效。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在家事审判领域,人民法院确立了一系列具有温度的裁判规则。
针对失独老人的情感需求,司法实践明确了丧子老人对孙子女享有隔代探望权,填补了法律在特殊家庭关系中的空白。
同时,针对成年子女强行占据父母房产的啃老现象,明确此类行为不构成居住权的法定事由,维护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此外,对于子女因照顾病危父母请假的情形,强调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必要包容,体现了司法对传统孝道文化的支持与弘扬。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人民法院持续完善裁判规则体系。
最高法制定司法解释,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在充分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行为的同时,对知假买假行为进行合理规制。
司法解释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知假买假者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既惩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又防止职业打假异化为牟利工具,实现了打击违法与保护合法经营的平衡。
预付式消费领域的乱象得到重点整治。
针对商家卷款跑路、拒不退款等突出问题,最高法发布专门司法解释,明确了预付式消费合同的解除条件、退款金额核算方法以及经营者恶意逃债的追责机制。
司法解释逐一破解了追责主体认定难、退卡难、举证难等实践难题。
最高法还发布典型案例规制职业闭店人,强调背债人背不走债务、逃债者逃不出法网,对非法牟利者和违法犯罪者形成有力震慑,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提振了消费信心。
网络消费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据统计,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6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
人民法院准确适用网络消费司法解释,推动治理网络营销货不对板、七天无理由退货受限、未成年人非理性充值等消费痛点,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消费生态。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司法实践明确了网络消费中个人信息收集的合理边界,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理且必要原则,在保护个人权益与促进数据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营商环境优化方面,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和逃废债行为。
最高法发布多批典型案例,针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明确查处标准,针对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转移资产、通过离婚程序规避债务等常见逃废债手段明确惩治规则,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从家庭伦理到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此番司法政策的深层价值在于构建"法治获得感"的可度量标准。
当"隔代探望权"温暖失独家庭的同时,"恶意逃债入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这种刚柔并济的治理智慧,正是民法典时代司法能动性的生动诠释。
未来随着判例指导体系的不断完善,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的功能将更加凸显,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