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需加强行业治理 代表建议建立一站式纠纷调解平台

问题——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近年来,平台经济催生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外卖配送、网约出行、同城即时服务等行业吸引了大量劳动者。以上海为例,平台企业集聚度高,从业者规模大、年龄和职业背景多元,既是城市运行的重要支撑,也是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重点对象。然而,用工关系边界模糊、管理规则更新频繁、权益救济渠道分散等问题交织,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伤害保障和申诉渠道等诉求突出,给现有劳动法治体系和社会治理带来压力。 原因——传统制度供给与新型管理方式存“时间差”。一上,平台用工模式涉及多层级、多主体,劳动者可能同时面对平台、站点、合作商等多个责任方,劳动关系认定难、证据留存难、权责划分难等问题显著。另一方面,平台运营依赖数据和算法,定价、派单、考核、奖惩等规则直接影响劳动过程,但这些规则往往专业性强、调整快,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难以充分保障。此外,纠纷化解渠道分散不同部门、平台和地区,信息不通、标准不一、调处周期长,容易导致“小纠纷拖成大矛盾”。 影响——既关乎民生福祉,也影响城市治理与市场秩序。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不足,不仅削弱劳动者的稳定性和获得感,还可能影响行业队伍稳定和公共服务质量。对超大城市而言,配送、出行等服务与居民生活息息涉及的,矛盾累积可能引发行业波动和社会治理成本上升。更深层次看,平台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若规则不透明、竞争不公平等问题长期存在,将损害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破坏市场环境和社会信任,制约高质量发展。 对策——以行业治理升级为牵引,以多元解纷机制为支撑,形成合力。代表建议,行业监管应突出“规则可见、权责可溯、治理协同”。有关部门需加强联动,针对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加强规范,重点监管平台算法、定价机制、考核制度等,推动规则透明化、公平化,建立可理解、可申诉、可纠偏的运行机制。同时,监管与服务并重,既要通过制度约束防止不合理劳动条件,也要提升劳动者获得支持的可及性。 在纠纷化解上,建议由人社、司法、法院、工会等部门牵头,整合调解资源,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多部门联动”的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通过统一入口、分级分流、快速响应,减少劳动者维权过程中的重复奔波,优化调解、仲裁、诉讼的衔接,让维权路径更高效。对于跨区域、跨平台、跨主体争议,可依托数据共享和协同机制提升处理能力,增强规则执行的一致性和公信力。 此外,完善检察监督与支持机制是重要补充。针对劳动关系认定难、平台规则不公等问题,可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并就新型用工关系的法律适用提出意见,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对可能侵害众多劳动者权益或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如算法固化不合理劳动条件等,可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推动监管落实和企业整改,实现群体性权益风险的前置防控。 前景——在规范与发展中形成可复制的治理经验。随着数字经济深化,新就业形态将继续吸纳大量就业,相关治理需从“应对问题”转向“制度化供给”。未来重点在于将平台规则纳入法治轨道:一是强化透明治理,推动规则公开、变更可追溯、申诉便捷化;二是完善协同监管与综合服务,形成跨部门合力;三是推动纠纷解决机制前移,更多通过调解预防矛盾;四是通过司法与检察监督形成规则纠偏机制,统一治理标准。以超大城市为试点,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有望为全国提供借鉴。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策制定者创新思路突破制度瓶颈,也需要平台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只有充分尊重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数字经济的发展成果才能真正惠及全体人民,这也是建设人民城市的核心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