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牵出来的跨省诬告敲诈

最高检这回放出的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里,有这么个跨省份诬告敲诈的事儿,直接把检警协作还原“强奸案”真相的事儿给挑明了。最近发的这个案例跟未成年人有关,主要讲的是他们参与诬告陷害还有敲诈勒索,这下可好了,大伙儿都开始关注起司法实践中咋审核证据还有咋保护权利了。 故事是这样的:2021年10月,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接了个报案,说是有个未成年姑娘在喝完酒以后被男人欺负了。公安按照姑娘的说法还有现场痕迹,就把那个男的给刑拘了。谁成想呢,没过多久情况就变了。嫌疑人那边给警方交了一份姑娘手写的条子,说是她自己愿意的,还说了有人拿撤案的条件要钱呢。这个矛盾一出来,检察院立马就盯上了。 警察把检察院给请了过来,检察员们把卷宗翻了个底朝天,把监控也对比了一下,把身份证号也核了一遍,结果就发现了三个疑点。第一点是那个自称是“亲属”的人其实是个假的,还老跟报案人聊天;第二点是案发前后报案人和嫌疑人动作挺亲密,跟她说的“喝醉了被人欺负”完全对不上;第三点是这个假亲属拿撤案的事儿要钱,这明显就是敲诈。检察员还查了她们的出行住宿记录,才弄清楚原来报案女子是跟两个同伙一伙的,她们专门流窜作案,在好多地方都干过类似的诬告敲诈的事儿。 要是不早点把这种案子挑出来处理,那负面影响可太大了。首先是会冤枉好人,让无辜的人被抓进去甚至坐牢;其次是浪费警力和司法资源;最后还会给社会道德风气带来坏影响。这案子也能看出基层执法在问未成年人还有核实证人的时候有疏漏。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直接给公安发了书面意见,建议赶紧把原嫌疑人给放了,把报案女子还有同伙按照诬告陷害罪立案。公安听了检察院的建议就改了侦查方向,跨省把那个犯罪团伙给抓了。后来还查清了这帮人在多个地方一共干了八起这种坏事儿。检察院还针对执法里的问题提了整改意见。 最高检把这个案例当成指导案例推出来,很有示范意义。它说明在复杂案子里检察员主动介入、引导侦查、纠错纠偏真的很管用。以后咱们得把检警协作机制搞得更健全点,还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能力。司法权威这东西就是靠找真相还有守程序得来的。这个由“强奸案”牵出来的跨省诬告勒索案不光展示了检察院的主动作为,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司法程序不是随便能玩的工具。只有坚持用证据说话、加强权力监督才能让每个案子都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