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是稳定就业和促进创新的重要力量,但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技术潜力型企业处于研发投入高、市场开拓难、融资成本高的阶段,难以获得针对性支持;部分地区在认定、管理与服务环节标准不一,存在“重认定、轻培育”“重数量、轻质量”现象,影响政策效果和公信力。 原因——当前,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多专注细分领域、掌握关键技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的优质中小企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对企业创新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随着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优质企业不仅要在技术上创新,还需在管理、质量、合规、品牌诸上持续提升。通过制度化、分层次的梯度培育,明确从“科技和创新”到“专精特新”再到“小巨人”的成长路径,有助于将资源更高效地投向具备成长潜力的企业。 影响——此次《办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将培育链条从“成熟阶段”前移至“创新起步与成长阶段”。这有助于形成更完整的企业成长路径:一方面,为早期科技型企业提供更清晰的制度入口和发展预期,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与市场化应用;另一方面,通过优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强化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要求,引导企业细分领域深耕,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供给能力。此外,《办法》还强调动态管理和培育服务的全过程机制,推动形成“优进劣出”的良性循环,确保培育质量。 对策——梯度培育能否有效落地,关键在于“标准统一、服务到位、资源协同”。一是规范认定与管理流程,推动各地在政策口径、评价方法等上保持一致,减少企业重复申报负担;二是提升培育服务的精准性,围绕研发设计、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等关键需求,建立可持续服务体系;三是促进金融、人才、技术要素向优质中小企业集聚,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点,完善以创新能力和成长性为导向的金融支持机制;四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链主企业开放场景、共享资源,带动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体系。 前景——近年来,我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已效果显著: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6万家,带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超过14万家,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超过60万家。随着《办法》继续明确梯度结构、强化动态管理,预计将有更多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并在关键领域形成更具竞争力的“隐形冠军”。未来,在政策与市场协同作用下,优质中小企业将为稳增长、促创新、强产业链提供更强支撑。
优质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工信部此次修订《办法》,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梯度培育范围,表明了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落实,也回应了新时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要求。随着培育体系的完善和政策支持的加强,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