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引发关注。山东淄博市张店区消费者孙女士反映,她高青御泉汤温泉度假村购买的年卡因商家计划改造被单上缩短服务期限,从全年服务缩减为仅四个月使用。 孙女士于2024年12月办理年卡,尚未激活。今年1月咨询开卡时被告知,度假村计划6月至8月进行升级改造,年卡只能按季度使用。度假村表示正协调其他温泉场所提供接续服务,建议消费者尽快开卡。 法律专家指出这起案件涉及多个问题。首先,商家合同中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单上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条款自始无效。 其次,消费者预付款购买服务卡已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山东光华法律服务所邱杨军律师认为,在消费者未开卡、未消费的情况下,因商家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全年服务承诺,已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依法可选择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 这类纠纷在全国呈多发态势。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预付式消费投诉同比增长23.6%,其中服务业占比78%。此类纠纷往往涉案金额小、维权成本高,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完善预付卡备案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存管机制,同时强化格式合同审查、整治"霸王条款"。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调查显示,87%的受访者支持对预付式消费实施更严格的准入监管。浙江、广东等地已试点推行"预付卡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购卡后一定期限内无理由退款。 温泉旅游业作为季节性服务行业,更应注重契约精神。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指出,经营者应通过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补偿机制等方式妥善处理服务调整,而非简单缩减消费者权益。
预付式消费的本质是信任交易。年卡是否"说变就变",既检验企业的契约精神,也考验市场规则的执行力;只有把停业改造、服务变更等情形纳入清晰可执行的合同安排,让消费者的权利有据可依、经营者的责任有章可循,才能让服务消费真正转化为长期的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