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作为数字经济重要业态,近年来在扩大消费、带动就业、促进供需对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少数机构和账号逐利冲动抬头,一些乱象反复出现、隐蔽升级,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对网络空间风气与社会信任形成冲击。
围绕新出台的制度规范,网信部门明确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行业回归规范有序。
问题方面,当前直播电商领域的违规形态呈现“内容违规+交易违规”交织特征。
一是虚假宣传与夸大功效屡禁不止,通过“限时秒杀”“全网最低”等话术制造焦虑,或以“权威背书”“专家推荐”误导消费。
二是低俗“擦边”内容借带货引流,利用挑逗化表达、软色情包装诱导点击,侵蚀网络生态。
三是仿冒公众人物进行营销,利用技术手段生成相似影像或声音,借名人影响力牟利,误导公众、损害人格权益。
四是打着“特供”“专供”等旗号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概念包装掩盖质量风险。
五是传播违禁商品售卖信息,或以暗语、跳转链接、隐蔽引流规避监管。
六是私域直播中以“福利群”“养生课堂”等形式对老年群体实施诱导性消费,甚至以情感绑架、恐吓式话术促成交易,社会影响恶劣。
原因方面,乱象滋生与多重因素叠加有关。
从供给侧看,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部分从业者法治意识、合规能力不足,内容制作与商品供给链条存在“短平快”倾向;从平台侧看,个别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严,审核机制与风控模型对新型变体识别不够,造成违规内容和交易行为“上得来、下不去”;从利益链条看,MCN机构、主播与部分商家之间形成以流量为核心的逐利闭环,诱使“擦边引流”“夸张带货”等套路化手段循环复制;从技术侧看,生成式合成等手段降低仿冒成本,使“换脸换声”“拼接剪辑”更易规模化传播,客观上提高了治理难度;从消费侧看,部分人群对新型营销话术、假冒概念和“特供”噱头辨识能力有限,尤其是老年群体更容易被情绪化叙事与“健康焦虑”裹挟,成为重点受侵害对象。
影响方面,直播电商乱象不仅是消费纠纷,更关乎市场公平与社会信任。
一方面,虚假宣传与售假行为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破坏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低俗化表达与畸形流量逻辑易带来价值导向偏差,影响青少年网络使用环境;同时,仿冒公众人物等行为侵害人格权与名誉权,扰乱公共传播秩序;私域诱导老年人消费则可能引发家庭矛盾与财产损失,触及民生底线。
长远看,若任由乱象蔓延,将削弱消费者对线上交易的信心,影响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策方面,网信部门明确以法规制度落地为抓手,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成常态化、体系化治理。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虚假宣传、低俗“擦边”、仿冒公众人物、“特供”售假、违禁商品信息传播以及私域诱导老年消费等重点顽疾,保持打击力度不减。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网站平台加强直播电商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内容审核、风险提示、证据留存、账号分级处置等机制,提升对违法违规内容的发现力与处置力。
三是强化链条治理,对违规账号、直播间、MCN机构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平台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处罚,对问题突出、顶风作案的坚决“零容忍”,并公开曝光形成警示震慑。
四是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共治,促使平台、商家、主播、MCN在选品、宣传、售后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减少“带货话术”与“货品质量”脱节。
五是突出对重点人群保护,加强对老年人易受侵害场景的巡查与提示,完善投诉举报与快速处置通道,防止以私域手段规避监管。
前景方面,随着两项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直播电商将从“粗放增长”迈向“规范发展”新阶段。
可以预期,监管将更强调可追溯、可验证、可问责:对内容审核的精细化要求更高,对商品来源与宣传依据的核验更严,对违规成本的提升更明显。
行业端也将加速分化——合规经营、重视品质与服务的主体将获得更稳定的增长空间,依赖擦边、造假和仿冒的流量生意将被持续压缩。
治理逻辑上,未来将更注重从源头减少违规激励,通过完善规则、强化技术识别、健全信用惩戒与跨部门协同,推动形成“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罚”的市场环境。
网络直播电商的规范化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从业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
此次中央网信办的行动释放了明确信号: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未来,唯有坚持合规经营、诚信为本,行业才能真正赢得公众信任,实现长远发展。